这记马屁拍得的确太妙了,哪有母亲不喜好后代仿照本身呢,特别是池糖这类白白软软的小团子,本就爱在内内心,还这么嘴甜会说话。
“我想去终南山拜师。”池糖是颠末沉思熟虑的,她晓得本身的德行,智商欠费,不学无术,又懒又馋。能躺着毫不坐着,能坐着毫不站着,总之是一个全偶然志力的大废材。
睡很多了,就不饿了,对绝食无益。
终南山这个处所,池糖是从原主的影象中搜出来的,那边住着一个武学大事,传闻已经臻至天赋之境,非常了不得。
袁彩蝶的叛变完整摧毁了原主的意志,若不是她的粗心粗心,从没有防备过袁彩蝶,也不会让她有机遇偷走父亲书房中的密信,让摄政王洞悉了他们统统的行动,将齐家权势连根拔起,一网打尽。
“娘。”池糖顺势钻入闵氏怀中,软软撒娇:“想到要有本身的侍女,琦儿好高兴。”
“莫非是不想练字?”
“别动。”闵氏伸手顶住池糖脑门不让她过来,“说,是不是又想吃东西了?”
“琦儿,你如何了,那里不舒畅?”池糖一抬眼,就见闵氏蹲在她面前,双手搂在她肩膀上,一双眼睛写满了体贴和担忧。
池糖也没有甚么大的志向,不想成为武学大事,只要能强身健体,能抗住色、情狂的蹂、躏就行。
“喜好哪个?”闵氏慵懒地靠在迎枕上,抬起手指戳了戳池糖的包包头。
池糖已经绝食两日,因为人小,身材弱,现在已经起不来床,连转动脑袋都困难。小脸惨白,本来鲜嫩的嘴唇也起了白皮。
本来当然不能说本身奸懒馋滑,池糖想了想,霸气的一挥藕臂,气势澎湃:“因为我要成为天下第一妙手,只要终南山才配得上我。”
话音刚落,就被老夫人打了一下,“你这个做娘的,也太狠心了!”
“五娘也大了,母亲给你筹办了几个小丫头,一会你去挑两个放在身边,给你做伴。”闵氏俄然提起话头。
这个真不想!不过,池糖还是摇摇脑袋。
“好,不过用光彩夺目的彩好不好?”闵氏固然高兴,但到底是当家主母心机转得快,刹时就想出一个分身其美的主张。
――袁彩蝶!
太冤枉她了,莫非她在闵氏心中就是一个吃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