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愉的日子老是很长久,不过三天,这对小鸳鸯就要被迫分离。想到一年乃至几年都不能见面,林臻差点嘣出来眼泪,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悲伤处。
“还能是谁,我老婆只能是你,必须是你,我只要你。”林臻夸大了好几遍,“你好好上学,不要被那些臭男人勾走,放心等我,等我留学返来,我们就结婚,你要乖乖的。”
“热。”池糖把被子扯下来,笑道,“没事,别担忧。”
必定是送餐的时候傍上的,手腕倒短长。可惜啊,送餐的不是她,错过了这么优良的小老板。长得这么帅,有钱年青,真的跟偶像剧内里的男配角一模一样。
池糖没说话,踌躇半晌才开口:“林臻,我们现在就考虑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少年苦衷最易变,谁晓得几年后,他还会不会是现在的模样。
“是啊,是啊。”其他女孩搭腔。
见他不准个没完,池糖翻了个白眼:“啰嗦。”
“极力不可。”林臻不对劲她的对付,夸大,“要果断。”
“对哦!”林臻烦恼地低头,好一会才打起精力,“固然不能结婚,但是我要在你身上盖个戳。”他想在她身上咬个牙印,不记得是在哪部电影中看到过,归正林臻现在脑抽,非要做点甚么才会有安然感。
此中一个胆量大的开口道:“我还猎奇你如何去了那么久,本来,本来你们……”她目光不竭在池糖和林臻身上盘桓,不晓得用甚么词描述。
“那咬胳膊。”林臻急了,特地放松胳膊,让肌肉败坏,“快咬,老婆,我要成为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