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美景、好美食、好美酒、好美人、更好享用……我谢清珺好这人间统统夸姣的事物,那分给单件事物的感情天然少了。”
人生仓促百年,我只愿单独浪迹,醉生梦死,纵情而活。
显而易见,他方才的表示全都是用来哄那名叫阿珠的胖团子的,目标就是为了勾引这只胖团子和他一起出门。
正在爬墙的少年闻声这声音,赶紧转头看向地下,这少年容颜尚未完整长开,却也可见其俊美得空,一双流光溢彩的桃花眼傲视之间更是动听心魂,即便他清楚是在做爬墙这般的宵小之事,也显得格外风骚萧洒,自有一份独属于名流的萧洒超然风采。
如果单单只二郎君一人,他们顶多笑叹一句“幼年风骚”,但是二郎君怀里还抱着小娘子呢。带着本身远亲的年幼mm逛这些风尘之地,这究竟是具有如何特(sang)立(xin)独(bing)行(kuang)精力的人才气做出来的事啊?
做这一行,迎来送往是常事,娇奴也练就了一份好眼力。从谢清珺第一次来,固然他没有流露名姓,乃至连化名也懒的说,娇奴就从他的着装打扮、言谈举止中看出谢清珺身份的不简朴。
少年面上一副无法的神情,眼底却漫起了欣悦的笑意,看着墙底下粉雕玉琢、玉雪敬爱的胖乎乎小团子,故作忧愁的哀叹了一声,然后道:“阿珠,你如何又发明我了,算啦,我带还是你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