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是洪荒异种。常仪的箭矢,于他们不过搔痒。她的箭矢自有门道,不能杀生,却能将被射中的生灵封印。小金乌凭着蛮力横冲直撞,一时脱身不得。这箭矢制作艰巨,常仪统共就炼制了十支,都关了金乌。
当时候,常仪还不晓得巫族,妖兽倒是见过很多。人类与妖兽,相杀相食。见到妖兽进犯“人”,常仪毫不踌躇,弯弓搭箭,将几只鸟妖一一射落。
小金乌将嘴里的花甩到一边,不给面子的扑棱着翅膀。
“好生检验吧,直男癌!”常仪轻哼一声,说。
“该回家了。”常仪将一把迷穀(1)扔进火堆,火苗猛地蹿得老高,映红了她过分豪气的脸。都说,将迷穀带在身上,不会丢失方向。真正驰念的地点,向来不是一棵树,一把草能够指引的。因而,终究能够承认,阿谁鄙陋的地点,是她的故乡。
常仪掩唇而笑:“你又没瞥见,如何晓得不成能?”她的目光带着一丝迷离,声音亦显渺远,“漆吴山的太阳,最美不过了……”
常仪笑了笑,倚着树,将小金乌揽在怀里,合上眼眸。
“别闹了。”常仪用手指导了点金乌尖尖的喙,说,“明天还要赶路。我已经能听到海潮的声音,东海啊……是了,你们的汤谷就在那边呢。”
夸父与常仪火伴多时,晓得这箭矢的门道。他缓过气,就让常仪将小金乌放出来,让他一棒子打死。
后羿之名,本是个打趣。
常仪抓怪,夸父补刀,本是再平常不过。但是啊,这是金乌,洪荒中顶顶高贵的权二代。巫族本就与妖族不死不休,杀了妖族太子,是天大的功绩。常仪是人族,万不敢染上金乌之血。
见常仪迟迟没有行动,夸父面露不耐。他喝道:“速速将那金乌放出,让某家除害!”
旬日横空,夸父每日而死,化作桃林。后羿箭射九日,挽救一方水土。唉,传说啊……
夸父还年青,没赶上上一回的妖巫大战,对妖的仇恨却早已刻骨。见到了混闹的金乌,他提着藤杖,急吼吼的冲了上去。
“是的哟,我晓得汤谷。”常仪含笑着,“我不去那边。我要去漆吴山(3)。那边约莫能够算是我的故乡吧。”
“公然还是个孩子呢。”常仪笑着,将小金乌放到膝盖上。这金灿灿的一团,在寒凉的夜晚,格外暖和。
常仪手疾眼快,往那张成菱形的鸟嘴里,塞了一簇青色的花。小金乌被噎得翻白眼。
这是常仪穿越到这个荒古年代的第一百一十个年初,是她成绩仙道果位的第十三年,是她今后羿之名,游历大荒的第十年,也是她将夸父封印在箭里的第三天。
小金乌没好气的低鸣两声,没精打采的将脖子搭在常仪的肩膀上。
小金乌眨了眨眼睛,轻巧的鸣叫几声。
小金乌不断念的又抓又挠,伸直了脖子,试着喷火。吞吐太阳之炎是金乌一族与生俱来的天赋。被封印的小金乌尽力了半天,吐出两个火星。别藐视这两个火星。那是太阳的火焰,一星半点,亦可燎原。但是,能力非常的太阳之火,在常仪面前落空了应有的威能。火星燃烧,只余一缕青烟。
“不成以哟,放了你,你岂不是又要去肇事?”常仪笑着捧起小金乌,与那双黑豆似的小眼睛对视,“小鸟儿,要乖乖的哦。”
小金乌叫了两声,撇过甚,一副很不屑的模样。
彼经常仪方才得道成仙,不成一世的,像个笑话。她迫不及待的分开了荒蛮掉队的部落,猝不及防,瞥见了更加血腥蛮横的天下。女子爱洁,不擅近身厮杀。内里的妖兽,可不会与你拉开间隔,慢悠悠的互丢神通。万幸,常仪运气不错,几番遭受,狼狈不堪,始终性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