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尉
东汉一朝,因为讲究经术,太子宫臣中以太傅为首。太傅借此向太子灌输本身的政管理念。太子即位后,常常以太傅录尚书事,成为究竟上的丞相。汗青上,赵熹、邓彪、张禹、冯石、冯鲂、桓焉、赵浚均以太傅录尚书事。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汉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厥后陈蕃被正法,以胡广继任,这是独一的例外。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马官,卖力全**官的考核,每岁末,评定等次,上奏天子,作为军官升迁、降调的根据,当时有大司马吴汉。
将军
按东汉以三公领九卿的轨制,太尉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太尉府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总管各曹事件。各曹掾、史、属共二十四人。在诸曹中,西曹卖力太尉府官吏的任免;东曹卖力二千石的迁调;户曹卖力户籍、祭奠、农桑;奏曹卖力奏议;辞曹卖力审理案件,接管上诉;法曹卖力驿站事件;尉曹卖力士卒和犯人的征调、运输事件;贼曹卖力缉拿盗贼;决曹卖力讯断刑法;兵曹卖力军事事件;金曹卖力货币与盐铁事件;仓曹卖力国度堆栈事件。别的,另有黄阁,主簿,是中间诸吏的长官。另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中间令史卖力太尉的仪仗执事;记室令史卖力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种文书的办理;门令史卖力太尉府门卫。其他令史分隶诸曹,办理文书事件。从东汉太尉府诸曹的设置以及职掌来看,太尉的统领范围仿佛非常广,但那都是名义上的东西,太尉诸曹所领事件,或受制于尚书台,或仅仅为文牍来往,本身并没有可否之权,并且太尉对本府诸曹事件并没有实际节制的权力。
九卿
司空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称司徒。
与西汉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上公分歧,东汉唯以太傅为上公,无太师、太保官。汉献帝时,董卓迁都长安,自任太师,位在太傅上。这是权臣擅权所为,身后即废。
三公
参考:《汉官仪》:“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刘秀庙号)即位,因此不改。”《后汉书·百官一》载:“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群众事。凡孝民孝悌、逊顺、谦俭、摄生送命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奖惩。”
太傅
参考:《后汉书·百官一》云:“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奖惩。”
参考:《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条原注:“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奖惩。”
司空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司空属吏有长史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司徒领太仆、鸿胪、廷尉三卿。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三十一人。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徒官,卖力群众教养,掌礼节诸事。与太尉、司空共同会商天子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东汉任命三公多以着名经师为之,以鼓吹经术治国的理念。实在不过是政治花瓶罢了。天子以尚书参决政务,并不以实权付三公。因三公以硕儒经师居官,以是常常要为很小的不对承担非常严峻的任务,以示高节。比方:宋弘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根据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汉高祖刘邦的宗庙),因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辩失礼,而伏湛没有上奏此事,免官。汉光武帝对大臣非常峻厉、刻薄,韩歆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归乡里,与其子皆他杀。(全笔墨小说更新最快)以后,欧阳歙、戴涉接踵任大司徒,了局都是论罪下狱、被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