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户和民、匠、医、阴阳等一样,‘役皆永充’,他们有本身的军田(和卫所屯田不是一回事),不消像民田一样承担赋役,但需求放逐役。
厥后,因卫所官员刁难递送百姓等弊端,办理军仓的财权在宣德十年(1435,外放到河南的户部侍郎王佐上书)转移到了处所手中;因军屯田土、屯田籽粒逐年降落,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卫所屯田的办理权也被交由处所当局,‘卫所管屯官止许督率旗甲人等布种上纳,不准经收赋税’。
徐光启摆摆手,不睬会选妃事,侧身问道,“巡抚对开封三卫两守御,定额两万余,今不满万,可有良策补足士马流亡之数?”
正军又称旗军,按明朝军制每卫正军应有5600余员,畴前述正军实数,可见卫所缺额严峻,其启事有多方面,得重新开端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