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 > 第164章 路子游的番外
直到有一次,路某在任务堂遇见夏七。黑衣剑修身姿挺直,一会儿直愣愣的看着蓝色的玄字区,一会儿倒是对着黄/字区微微点头,仿佛踌躇不决中。照端方,他大抵是接不了玄字区的任务?
“还说没有,美女主子,你脸都红了,并且,好久都没穿女装了。”阿狸一针见血,话语锋利,如尖刀,直刺路某心窝。的确,遇见夏七以后,除非店里有大客户需求接订单,路某已经很少主动去穿女装了。
路某第一次见夏七,说来忸捏,竟被人家震慑住了,差点说不出话来。开端的时候,路某不过是去摸索他,看他到底对男扮女装到底能不能忍耐得了。他却先提了出来,想来好笑,我竟当着他的面乔装打扮。
哪曾想,杜凛那混蛋,竟然追着她喊七哥喊得亲热,喊得路某都想偷偷把他切了喂狗。不过既然是喊七哥,并且脑筋有点不好使,如何看都不是路某的敌手,临时饶他一条狗命。
路某的心碎了,抱着她一起御剑飞回凌霄,求了慕华真人把罚罪峰大阵翻开,就为了夏七。本来,当落空你的那刻,才晓得本来我是如此深爱你。
本来是半步筑基,又是冲霄峰的剑修,难怪。想来是看不上黄/字区的简朴噜苏任务,想接玄字区的,可品级又不敷。是个新人吧,我有点想笑,事有刚巧,接了这单,我大抵就能歇息半年时候不消再做任务了。
娘说过,标致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竟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标致,萧洒精干,豪气实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晓得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闯,砰砰直跳。大抵,这就是喜好吧。
提及来,离火凤族的哀思,就在于一辈子只能钟情于一人。一旦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姥姥是如许,娘也是如许。不然,路某如何会情愿穿女装来回避豪情呢。没想到,还是逃不掉,躲不开,绕不过。夏七就像一张魔网,路某好似小虫,自投坎阱,自顾自一头栽了出来,再也爬不出。
“美女主子,你必然是喜好夏家姐姐的。”阿狸老是附在我耳边,如是说。这狐狸崽子,当初妄图离凤凤族的血脉,说甚么都要和路某签订划一左券,连献宝的战略都使了出来。实在……不过是些幻狐一族的东西,路某不奇怪,却念在她并未真正为恶的份上收了它,哪知这熊孩子竟一点都不给面子。
“影印符。”他一言提点,一语惊醒梦中人,路某从未想过影印符还由此妙用,但是,的确太合路某情意了。路某感觉能和他成为莫逆之交,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能明白你情意的人,能和路某符合的人太少,少到呈现了一个,路某必然要靠近他。他冷冽,却如同天上明月般,令人神驰。
看她高兴,我便高兴,看她忧愁,我便气闷,总想送她些东西,喜好远远看着她。
请让我守在你身边,等你再次展开眼的第一刻,大声说出三个字……
哈哈哈,谁能奉告我,真的像娘说的一样吗?小鹿,直到有一天,你会发明,有小我,在对的时候,对的地点呈现在你面前。如果真的有这么小我,鼓起勇气,英勇说喜好吧。
路某素有雁过拔毛的隽誉,哪成想,夏七竟然比我还要坏上那么一点点,真的只要一点点罢了。
喜好看着她冷着脸,抡剑砍人,喜好追着她到处乱跑。恐怕别的男修喜好她,路某应用了点小手腕,让玉面小郎君的威名在凌霄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中传播着,成了传说。把她塑形成冰山男修,我便能少了很多合作敌手。
不过,喜好是情吗?喜好和爱又差多少呢?路某没真正爱过,不晓得其中真味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