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 > 第164章 路子游的番外
路某素有雁过拔毛的隽誉,哪成想,夏七竟然比我还要坏上那么一点点,真的只要一点点罢了。
夏七若死,子游必不独生!我不是喜好你,而是,深深的爱着你,冷静地,乃至只要在落空你的时候,才晓得,本来,我的心,已经被你完整占有,满满的,再也放不下其别人,其他东西。
“美女主子,你必然是喜好夏家姐姐的。”阿狸老是附在我耳边,如是说。这狐狸崽子,当初妄图离凤凤族的血脉,说甚么都要和路某签订划一左券,连献宝的战略都使了出来。实在……不过是些幻狐一族的东西,路某不奇怪,却念在她并未真正为恶的份上收了它,哪知这熊孩子竟一点都不给面子。
直到有一次,路某在任务堂遇见夏七。黑衣剑修身姿挺直,一会儿直愣愣的看着蓝色的玄字区,一会儿倒是对着黄/字区微微点头,仿佛踌躇不决中。照端方,他大抵是接不了玄字区的任务?
一名半步筑基,能让路某产生毛骨悚然的威胁感,此人……不简朴!
提及来,离火凤族的哀思,就在于一辈子只能钟情于一人。一旦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姥姥是如许,娘也是如许。不然,路某如何会情愿穿女装来回避豪情呢。没想到,还是逃不掉,躲不开,绕不过。夏七就像一张魔网,路某好似小虫,自投坎阱,自顾自一头栽了出来,再也爬不出。
娘说过,标致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竟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标致,萧洒精干,豪气实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晓得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闯,砰砰直跳。大抵,这就是喜好吧。
直到南域仙骨一役,那人仿佛盖世豪杰普通,在关头时候,锣鼓铿锵,手持名剑,威威凛冽,粉墨退场。路某高兴,她心中有我,不然怎会如此急仓促的赶来?可还没等路某高兴够,那人便中了仙骨的反攻,命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