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和谈时,被迫主动乞降的一方无疑居于优势,巽加使臣早在分开王都时便已做足了心机筹办,巽加王案达罗迦也授予了他不小的权限,若汉廷没提甚么过分火的前提,他便可代表巽加王朝与汉廷议定和约的详细条目。
不得不承认,身毒诸国在这方面比大汉做得略微好些。
“不洁”的达利特不是人,比蝼蚁都不如!
和约内的大多条目皆是议定,唯独仆从贸易的相做事件,久谈不拢。
“哈哈,此事怨本官胡涂,没与使臣说清楚,我大汉也不在乎甚么不洁之人,你巽加既是不便大肆发卖首陀罗仆从,就将那些达利特贱民卖给我大汉便好。”
正因如此,张骞访问过巽加使臣后,和谈停顿非常神速,汉廷提出的前提大多无需多费口舌,便是议定谈妥。
虽说巽加王朝未曾完整败北,然若持续任由汉军的十余万铁骑在境内残虐,怕就非元气大伤这般简朴,而是真会摆荡国本。
对于奴生子,就不再归入奴籍了,若汉奴赡养不起,可送去各郡县的慈济观,由长秋基金拨专款兴建馆舍,为其“代养”,且答应父母不时前来看望自家孩子,今后若糊口景况好了,也可接回野生。
为今之计,先让老百姓敷裕起来才是硬事理,至于诸多汉奴,就先通过制定律法,尽量保障他们的人身安然乃至糊口水准,让主家不敢随便打杀或虐待他们便可。
或许也算不得冲突,而是心存顾虑。
后代很多史学家将之称之为“暖和仆从制”,不似中原仆从制期间对仆从那般残暴。
只不过大汉除却外族仆从,另有很多沦入奴籍的汉人,多是犯了重罪或是遭了连累,既有官奴,也有被权贵买去的奴婢,或如卫青般的奴生子。
张骞抚掌轻笑,拍着巽加使臣的肩膀,复又道:“本官晓得你巽加人最是讨厌那些贱民,恨不能离他们远远的,既是如此,让我大汉将他们押往万里以外,你巽加又可挣得无数赀财,难道一举两得?”
身毒所谓的暖和仆从制,是相对四大种姓而言的,别忘了身毒还存在第五种姓达利特,即“不成打仗”的贱民,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诲、不成穿鞋、也完整没有社会职位,只被答应处置非常卑贱的事情,比方洁净秽物或丧葬。
巽加使臣衡量过大汉金锭的分量,若真如大行令所言,此金锭用大汉度量是为一斤,一斤黄金称为一金,则汉廷要求的两百万金赔款,盛产黄金的巽加王朝赔得起,何况还能用白银以一比十的对价抵扣,实在不算太难筹措!
巽加使臣游移好久,终是坦言相告。
大师都是要脸面的,讨个筹议,就不消“进贡”这字眼,也别提甚么“纳岁币”,每岁让巽加王朝“赠送”大汉些财贿,用以“稳固邦谊”,如何?
巽加与哀劳之间的陆地商道从未断绝,路子的夫甘都卢乃是弱国小国,夹在两大强国中间,压根没甚么话语权,巽加贵族们本就极其追捧精美豪侈的汉货,若能直接与大汉停止海上互市,那是天大的功德。
后代史家将此和约视为大汉与外邦初次签订的“殖民条约”,史称“仰光条约”,对大汉乃至全部天下的影响无疑极其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