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楞呢,小毛头?”金龙的声音一贯沉稳而富有魅力,“不怕太阳闪眼?”
也就是在父亲分开临江城不久后,少年再也管不住本身那副好动的手脚,开端了整天厮混在外的糊口。因为是庶出子的骨肉,再加上本身身居他处,甘府老爷也懒得管他这个毛手毛脚脾气粗暴的小孙子。时候一长,甘府的主子也不再整天城里城外埠到处寻觅这个小少爷了,干脆由着他吧。
少年身后站着一个女孩,约摸十六七岁的年纪,个头高,头发编成很多麻花辫儿,皮肤乌黑,眼睛水灵,一口牙出奇的白。
“别逗了,我叫飞,翱翔的飞——哥们儿你若不介怀,今后叫我苏飞也成。”
“我捡了个好东西。”苏小四悄悄掩上木门,手里捧着两个拳头大小的玩意儿,轻手重脚地靠近少年。
我现在,确切在临江城内里啊。
内里的天下?
“风趣,我收下了。”
“耍就耍呗。他年纪小,你当姐姐的,让着他。”
甚么是内里的天下?
可惜的是,沙摩莉的弟弟,却在一次遁藏追杀的途中,走失了。
说实话,金龙此人长得还真不像水贼头领,反倒像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一件惯左衽的粗布汉服,剑袖绑腿,如果不是老是别在左腰上的一只酒葫芦和不离身的青铜短刀,就算淹没在百姓人群中,也没人会认得出他来。
沙摩莉抿嘴一笑。
舱门俄然被翻开了。少年认得是苏小四的声音。
而这超脱萧洒的背影里,却不知埋没了多少年的风云变幻与腥风血雨。
“咋啦?”苏小四拍拍少年的腿。
“唔……”苏小四强忍住笑,脖颈上的小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谁叫你,每次竞走都耍赖皮。不过你如果不会水,还能称得下水贼么。”
但是商船一多,贼船也就跟着来了。开端江贼另有很多,但很快这类群贼盘据的局面就被突破了。胜出的一伙江贼步队强大,几近兼并了整座临江城的江岸。他们常常厚着脸皮向来往的商船要财物,不然就刀棍相加。
夏天的江风像是被放在烙板上煎过普通,吹在脸上,滚烫。江水静流,江面上跃动着粼粼波光。蝉鸣此起彼伏。
少年俄然噤了声。
“金大哥,沙、沙沙姐她又赶我下水啦……”
如果单单说运气,或许沙摩莉是这一带的孩子内里最苦的了。他的父亲曾是五溪蛮酋长,但是却败倒在另一个觊觎酋长之位的力士手里,惨遭殛毙。按照五溪蛮部落的规定,新的酋长有权杀死老酋长的后代。是以,为了逃过一死,沙摩莉带着弟弟假扮贩子出逃,展转千里,历经很多次的惊心动魄,这才跟金龙走到一起。
金龙乐得拿本身的水贼头领身份谈笑。他感觉,本技艺下这一伙人,固然操行精致些,但到底还是出于一片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美意——见着商船罢休去抢,见着费事人家慷慨解囊,这几年来一半时候在作孽一半时候在积善,一抵消,他们还算是一群平常人。
少年俄然咧嘴一笑,俄然站直身子,兔子似的蹿开了。
“没有,我肚子疼。”少年背对着沙摩莉嘟囔。
“不是,”女孩羞怯地笑起来,沾着泥土的手指攀上做桅杆的圆木,“每次站在这里,我都会想起我和弟弟还在五溪蛮部落里糊口的那些日子。”
固然,金龙技艺了得,但他却仿佛向来不喜好打打杀杀。闲暇的时候,他常常两臂环绕站在船头,剑眉下的一双炯炯有神的星目凝睇着远方连缀起伏的群山。
“本来是如许啊……”少年如有所思地点点头,“也就是说,我爹他会当大官、发大财喽?那真是太好了!”
“叫你耍赖皮。输了就是要下水。你不听我的,大哥就不要你了,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