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说,这个行动,是“文景之治”的开篇之作。刘恒用他本身的体例,开端了属于本身的朝代;也用本身的体例,鞭策西汉王朝走向新的光辉。
起首是犯法的人少了,因为不得很多。能够试想,畴昔有人犯法,打110报警,还不必然能抓住。现在比较便利快速,一小我犯法,无需翻箱倒柜地去找,直接把他百口逮来就是,即使砍不了当事人,砍了他百口也是很过瘾的事情。更夸大的是,说不定还能捎带灭了他全村。
汉初以养民为主,根基上不在停止大面积搏斗事情。不管在刘邦还是吕雉之手,很少采取这个别例。应当说,其威慑感化已远弘远于实际效力。
可令人未曾想到的是,即位只要两个月的刘恒把拔除了。在位置不稳之时,就不吝违背祖制,拔除这条法律,不得不承认他是有一些魄力的。而刘恒并没想畴昔证明本身的魄力,其完整出于他的一片仁心。
西汉建国后,“连坐”仍然是一条首要的法律。从刘邦时已经履行,应当说这无疑是一条祖制。但是,这条祖制并分歧适汉初宽松政策的需求。
但对各国来讲,劳动力就是气力的意味,因为当时既没有火箭导弹,更没有核兵器,兵戈端赖人多,老百姓如果跑完了,那仗也就不消再打了。是以,各诸侯都城想方设法在海内营建宜居环境,吸引劳动力。
能够说,这条法律,是大秦帝国“酷刑峻法”的稀释,乃至是支撑大秦帝国在战国七雄中异军崛起,一统天下的根本。但也恰是这条法律,既把大秦帝国引向了昌隆,也把它带向了灭亡。成也由此,败也由此。
任何东西能够存在,都有它的来由,有长处天然也会有弊端。法律也是如此,至于它的存在起到的感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那要看是不是适应情势的需求。此一时彼一时,同一件事,分歧的情势下其意义也是分歧的。
自从“连坐”这个别例推行后,秦国面孔焕然一新。
商鞅变法有很多鼓励农桑的条令,给劳动力供应了宜居环境。为了使法律有效推行,确保宜居环境,更加制止吸引来的劳动力再次跳槽,一条极其严格的法律呼应而生――连坐。简朴点说,就是欢迎你的到来,但来了你就别想在跑了,因为逃窜将会支出惨痛的代价。
你看商老爷子弄的体例多好。我们现在一提到“连坐”两个字就深恶痛绝,殊不知商鞅活着时,这个别例把秦国的案件产生率降到了令人咋舌的境地,还把制止了劳动力流失。现在我们各大院校设立人力资本专业,专门研讨如何引进人才、如何留住人才,可几千年前的商老爷子只用两个字就处理了统统题目。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