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良人不思 > 第一回 无关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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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好好活着吧。”我冷静翻了个白眼,帮林洵结了酒钱。

彼时的林洵将玻璃瓶中的啤酒一饮而尽,醉醺醺地和我说,“顾寂你懂个屁啊?你说你凭甚么?”说着,林洵俄然哭了出来,“凭甚么你就能活在象牙塔中,惯得你这个臭脾气谁忍得了啊?没错,我是轻贱,但是我得活下去啊……”

林洵坐在我跑车的副驾驶,带着一股子余温的媚意。灿金色的卷发垂在暴露的肩上,精美的锁骨旁烙着一枚吻痕。烈焰红唇,妆容精美。

一样很哀思。

话音刚落,却见洛遥一巴掌扇在了林洵的脸上。

现在想来,在阿谁女孩子最神驰爱情的年纪,大抵味心如死灰吧?

那么,再来聊聊我的初恋吧。

哦对了,健忘自我先容了。我的名字是顾寂,临时算是个幼年成名的少女作家。

那是一个染着刺眼的红发,喜好机车的男孩子。犹记得应当是叫做洛遥。

他们分离前的一段时候,林洵仿佛爱上了酗酒。每天早晨她都会拉我去酒吧,用我喝完一杯朗姆酒的速率喝下一整打啤酒,以后哭到断片儿。

我想,当初林洵对洛遥统统的容忍大抵并不满是因为喜好。林洵所支出的统统也不过是她在这个年纪需求的安慰。床笫之间,她是男人们的玩物,赤裸裸的买卖,不带有一丝豪情的。以是,林洵需求一段名正言顺的豪情。

“我可没闲心养条狗。”我想,我当时的神采和语气大抵刻薄极了。不过,我就是喜好踩踏这类残余的自负和品德。

当时,我问过她为甚么。林洵说,想做就去做了,没有甚么特别的来由。很多年后,林洵才奉告我,她这么说是因为底子就不晓得如何给我解释“糊口所迫”这个来由。因为她感觉,我永久都不懂缺钱是甚么感受。

只是可惜,在洛遥眼中,林洵大抵连一个玩物都不如。

他说,“顾寂,我爱你。”

我的初恋叫做朝颜,高我一届的学长,教科书普通的不低调的富二代,全校女生的窗前一抹白月光。很幸运的是,我成了这个男孩子的心上一点朱砂痣。实在,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孩子们比起来,我只赢在了门当户对。

人贵有自知之明,很明显,洛遥晓得这个结果他担不起。

第一回无关风月

我中间阿谁女孩叫林洵,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看不起而又心疼的人。启事很简朴,她是个妓,糊口所迫。不过,我的确不是阿谁夫君。

大抵从当时起,我便明白,只要见过炊火和爱情的人,才气真正明白这人间的夸姣与苦楚。

真TM的痛快。

他们分离的阿谁早晨,洛遥来酒吧找过林洵。开口便是,“林洵,再给我点钱。”

“你他妈的有病啊?”我将手中的威士忌泼到了洛遥脸上,又感觉不值。毕竟像洛遥这类身份的人,大抵这一身行头还不如我一杯酒贵。泼在洛遥脸上的话,确切是有些暴殄天物。

自此以后,林洵就再也没有找过男朋友。

她扑灭了一根颀长的密斯卷烟,侧头向着车窗外吐出烟雾,说到,“感谢你情愿收留我。”

我挑了挑眉毛,“你这香水该换换了,还是像五年前一样,带着劣质而便宜的恶臭。你那些金主不要你了?”

我和林洵十二岁的时候就熟谙了,厥后我们长到了十五岁,林洵停学去做了妓。

卑鄙而寒微的爱情呵。

大抵之前林洵也和洛遥说过我是谁。大抵他也晓得,惹了一个叫顾寂的女孩会有甚么结果。

十五岁的小女孩那里会懂劳什子的豪情和爱?

终究,林洵还是和洛遥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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