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以后,林洵就再也没有找过男朋友。
厥后,在朝颜高考前阿谁暑假的除夕夜。我和朝颜一起在他家别墅的后院放烟花。
林洵坐在我跑车的副驾驶,带着一股子余温的媚意。灿金色的卷发垂在暴露的肩上,精美的锁骨旁烙着一枚吻痕。烈焰红唇,妆容精美。
人贵有自知之明,很明显,洛遥晓得这个结果他担不起。
好笑的是,洛遥曾去黉舍找过我。那天他大抵换上了衣柜中最贵的衣服了。他说,“顾寂,你做我女朋友吧?”
好……
我中间阿谁女孩叫林洵,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看不起而又心疼的人。启事很简朴,她是个妓,糊口所迫。不过,我的确不是阿谁夫君。
我挑了挑眉毛,“你这香水该换换了,还是像五年前一样,带着劣质而便宜的恶臭。你那些金主不要你了?”
话音刚落,却见洛遥一巴掌扇在了林洵的脸上。
彼时的林洵将玻璃瓶中的啤酒一饮而尽,醉醺醺地和我说,“顾寂你懂个屁啊?你说你凭甚么?”说着,林洵俄然哭了出来,“凭甚么你就能活在象牙塔中,惯得你这个臭脾气谁忍得了啊?没错,我是轻贱,但是我得活下去啊……”
卑鄙而寒微的爱情呵。
“我可没闲心养条狗。”我想,我当时的神采和语气大抵刻薄极了。不过,我就是喜好踩踏这类残余的自负和品德。
现在想来,在阿谁女孩子最神驰爱情的年纪,大抵味心如死灰吧?
十五岁的林洵也曾有过初恋。
阿谁男孩子口口声声地说,他不在乎林洵的畴昔。呵,他当然不在乎啊。毕竟贰心安理得地拿着林洵每晚赚来的钱,去酗酒,去泡吧,去华侈无度,乃至去养别的女人……心血来潮了,就拉着林洵去开房。仿佛林洵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供应经济,陪他宣泄欲望。
第一回无关风月
“操!”林洵气得差点将打火机扔出窗外。不过,我晓得她不会的,毕竟好歹也是个Zippo。“五年不见,你这小女人损人的本领见长啊,顾寂你再如许我跳车了啊!”
我的初恋叫做朝颜,高我一届的学长,教科书普通的不低调的富二代,全校女生的窗前一抹白月光。很幸运的是,我成了这个男孩子的心上一点朱砂痣。实在,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孩子们比起来,我只赢在了门当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