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恩盘点了一下本身随身的东西,一个打火机,一包烟,一个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的钱,兜里另有一个cd随身听和一台手机。“先睡觉吧,明天再说”,罗恩想道。
从兰斯城到东费尔山脉的矮人部落约莫有四天的路程,托衫载着满满一袋晶石已经走了两天了,他有点抱怨这条巷子,东费尔山脉的峻峭让这段路程特别难走,幸亏转过前面一个树林,就能看到通往兰斯城的路了。究竟上托衫并不想急着归去,如果不是必须早点把晶石带回店里的话,他乃至想在矮人部落里住上一个月。
此次收买的晶石应当够用几个月了吧,托衫脚步不断。背后的一大包晶石固然有点沉重,但这并不敷以让一名强健的矮人放慢脚步,并且父亲托缔估计在兰斯城的店里已经等得焦急了。固然父亲的兵器打造技术已经名满兰斯城,但如果没有晶石的话,斯顿伯爵的那一大比兵器买卖就很有能够丧失。
让托衫愁闷的是,他底子就没有机遇找到一只笨拙的血鹿来砍上一斧,他的斧头现在独一的感化就是砍开树林当中那些把路都填满了的灌木丛。“该死的处所,连条路都没有”!托衫已经开端抱怨了,别说是血鹿,现在就是连一根野兽毛都没有看到。
固然矮人的一向都以强健著称,但现在托衫已经累得只剩下吐出来的气味了,托衫甘愿持续挥动一个小时的大铁锤去打造一把阔刀,也不肯意把一个如此沉重的人从悠远的树林深处一起扛到帐篷这里,托衫坐在这小我的劈面,一边喘气一边打量着他。
“你到底是甚么种族的?人类?魔族?精灵?不要试图在见地不凡的托衫面前扯谎”!托衫几近是用吼的。
面前这个家伙仿佛并没有受伤,托衫对这个家伙一复苏后就一向用着那种奇特的目光盯着本身看感到有点活力:“如果不是巨大的托衫救你,你早已经垮台了,如许无礼的盯着一名崇高的矮人,你应抢先做好对付一名发怒的矮人进犯你的筹办”!
天气已经垂垂地暗了下来,托衫昂首望了望,趁着还没入夜得先去猎几只雪鹿,要不然早晨又得啃着那难以下咽的麦饼睡觉了,他找了个背风的处所,缓慢地搭好帐篷,生起了火,然后提着斧头朝前面的一个树林走去。
傍晚的树林已经开端被暗中覆盖,但这个树林却仿佛有点特别,平时在傍晚最喜幸亏树林里鸣叫的卡诺巨鸟现在也毫无声气,走进了树林的托衫俄然感到有点不安,他不清楚为甚么会有如许的感受,他的直觉奉告他树林内里仿佛有着伤害的东西在等着他,但做为一名英勇的矮人,如果连一个树林都不敢出来的话,那的确就是对矮人这个崇高种族的一种欺侮!
一阵锋利的奇特声音从树林的深处传来,如同一把烧得通红的剑蓦地浸入了一盆冰冷的水里收回的那种狠恶冷却声音普通,在这沉寂的树林中显得格外刺耳。托衫内心有点发毛,如此诡异的树林已经让这位崇高的矮人感到了一丝惊骇,乃至他手里的那把斧头都微微地颤抖起来。
做为一名矮人,在兰斯城的职位是很低的,这和在矮人部落里所遭到的报酬截然分歧,起码在部落里另有对他暗送秋波的矮人女人,而在兰斯城,所遭到的最好报酬不过是偶尔一只手伸过来摸一摸本身的头,然后扔下一句话:“敬爱的矮人小伙子”。
托衫有点光荣本身是一名矮人,而不是那些轻贱的半兽人或精灵,从阿帝斯特二世猖獗地弹压那些轻贱的种族而唯独答应矮人与人类来往能够看出来,矮人的血缘还是比较崇高的,就连大帝二世都比较看重矮人,固然不能与人类的报酬比拟,但托衫已经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