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斯城到东费尔山脉的矮人部落约莫有四天的路程,托衫载着满满一袋晶石已经走了两天了,他有点抱怨这条巷子,东费尔山脉的峻峭让这段路程特别难走,幸亏转过前面一个树林,就能看到通往兰斯城的路了。究竟上托衫并不想急着归去,如果不是必须早点把晶石带回店里的话,他乃至想在矮人部落里住上一个月。
加了几根木头在篝火上,罗恩一边咬着干粮,一边苦苦思考:这里到底是甚么处所?这个叫托衫的侏儒人就象个野人一样,这里四周都是大山和树林,莫非本身来到了一个原始丛林?而这个托衫是原始丛林内里原始部落的人?本身明显在李教员的物理尝试室里,如何俄然会掉到这里来了?对了,会不会是因为李教员的反应堆出毛病引发的?看来得起首弄清楚这是甚么处所再说。
“你到底是甚么种族的?人类?魔族?精灵?不要试图在见地不凡的托衫面前扯谎”!托衫几近是用吼的。
一阵锋利的奇特声音从树林的深处传来,如同一把烧得通红的剑蓦地浸入了一盆冰冷的水里收回的那种狠恶冷却声音普通,在这沉寂的树林中显得格外刺耳。托衫内心有点发毛,如此诡异的树林已经让这位崇高的矮人感到了一丝惊骇,乃至他手里的那把斧头都微微地颤抖起来。
让托衫愁闷的是,他底子就没有机遇找到一只笨拙的血鹿来砍上一斧,他的斧头现在独一的感化就是砍开树林当中那些把路都填满了的灌木丛。“该死的处所,连条路都没有”!托衫已经开端抱怨了,别说是血鹿,现在就是连一根野兽毛都没有看到。
面前这个家伙仿佛并没有受伤,托衫对这个家伙一复苏后就一向用着那种奇特的目光盯着本身看感到有点活力:“如果不是巨大的托衫救你,你早已经垮台了,如许无礼的盯着一名崇高的矮人,你应抢先做好对付一名发怒的矮人进犯你的筹办”!
罗恩盘点了一下本身随身的东西,一个打火机,一包烟,一个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的钱,兜里另有一个cd随身听和一台手机。“先睡觉吧,明天再说”,罗恩想道。
此次收买的晶石应当够用几个月了吧,托衫脚步不断。背后的一大包晶石固然有点沉重,但这并不敷以让一名强健的矮人放慢脚步,并且父亲托缔估计在兰斯城的店里已经等得焦急了。固然父亲的兵器打造技术已经名满兰斯城,但如果没有晶石的话,斯顿伯爵的那一大比兵器买卖就很有能够丧失。
对方看来听不懂他的话,还在那傻傻地看着他。
傍晚的树林已经开端被暗中覆盖,但这个树林却仿佛有点特别,平时在傍晚最喜幸亏树林里鸣叫的卡诺巨鸟现在也毫无声气,走进了树林的托衫俄然感到有点不安,他不清楚为甚么会有如许的感受,他的直觉奉告他树林内里仿佛有着伤害的东西在等着他,但做为一名英勇的矮人,如果连一个树林都不敢出来的话,那的确就是对矮人这个崇高种族的一种欺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