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当呈现某种量刑太轻的讯断,使得一个犯法者遭到了“与其罪恶不对等”的判罚时,有些人会说“啊?如何判这么轻啊?XXX该不会收了钱吧!”
一个乐可罐、一根通电的电线、一颗螺丝、乃至一个香蕉皮,都能够作为这个凶手的兵器。
下接第一章:漠北F4。
在本卷中,徐天南面对的就是如许的敌手。
本卷所指的不测,并不像陈良善误杀刘建民那种不测,而是徐天南此次真的碰到了一个空前强大的敌手,对方是一个长于操纵“不测”作为兵器停止行刺的凶手。
毕竟不是每个怀疑人都有罪,也不是每个怀疑人都无罪,如果仅仅遵循言论的导向而做出讯断,那无疑是个庞大的灾害。
获得的成果令人意想不到,起码有8成以上的网民会说出“直接枪毙”“把这个给好人辩白的状师也好好查一查”之类的言语,就仿佛谁与坏报酬伍,谁就也一样是好人那种逻辑。
而这一点,恰好则是一个文明社会最底子的底线。
实在,在这一类人的代价观中,他们在乎的并不是好人是否真的遭到了教诲,也不是此后还会不会呈现此类事情,他们在乎的只是“你的所作所为是否合适我的标准”。
实在,这天下上有很多东西都比款项更有代价,比如徐天南和文四宝他们心中秉承的“信心”。
这个敌手有的,也只是无尽的恨意与妒火与最纯粹的恶。
是以,真当有一天我们的社会成为了那种“不经质证而做出的审判”或“再无状师敢为恶人言”时,这绝对会成为一个灾害,我们的社会也会变成一个由言论操控判罚的天下。
但是,当受害者死于犯法现场时,凶手却早已在十万八千里以外,提早做好了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这个敌手并不像前几卷中马邦德那样有情有义、杨万里的胸怀大义、陈良善在绝境之下的无法反击。
那么徐天南到底会如何决定?
这一卷的敌手是一个强大而又残暴的品德缺失患者,没有仁慈的心、没有世人们遍及承认的是非对错、更没有为了大义而做出自我捐躯那样高贵的目标。
但是我们对待犯法者的态度,毫不但仅是“杀之而后快”,同时更该当为“如何制止如许的事情再次产生”。
——“他妈的!我一看就晓得此人是凶手,这家伙竟然还敢抵赖!”
统统人都晓得他是凶手,而他乃至毫不抵当地站在那边等候警方抓捕。
简而言之,放过了一个好人,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但是不颠末质证、调查、取证,就蛮横地对一个哪怕真的有罪的怀疑人做出讯断,在将来必然会引发各地的效仿,终究呈现无数的冤案。
转眼就来到本部作品的第四卷,也是最后一卷《不测行刺案》。
以是,不测真的是一个很强大的兵器,哪怕凶手已被警方抓捕、哪怕统统人都晓得必然是这家伙犯下的案子,但警方终究却仍然没有将其科罪的证据。
以是,法理是具有遍及性的,在我国广袤的大地之间,如果真的做出那种“不经质证的审判”或“谁敢为好人言谁也一样是好人”的事情,这必然是汗青的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灾害。
到时,在我们酷爱的这片地盘,将会呈现无数近似的冤假错案、威胁利诱、屈打成招。
是像许无敌常说的那句“管他娘的那么多,打一顿甚么都招了”,还是持续寻觅证据,死守本身的“法度公理”?
写在本卷开端前的话
而凶手竟会大风雅方地站在警方面前,那眼神就仿佛是在说“我就站你面前,你没有证据又能奈我何”?
——“证据?还汇集个毛的证据啊?华侈征税人的钱!用屁股想也晓得凶手是谁!直接给丫毙了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