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格:遇以下环境,选手丧失比赛资格
a、单场赛为每回合3分钟,共5回合,或3分3回合
第5条
7、拳台上各绳角四周不能安排毛巾等物
2、当第4(或第6)回合的耽误战仍为和局时,则停止最后1回合3分钟的耽误战。若此回合仍为和局,则考虑从第一回合开端的全过程作计分,纵使只要纤细不同亦可据之辨别胜负
比赛中,碰到护齿从选手口中掉落的环境,原则上裁判应将其拾起,呆回合结束后交还到该选手地点绳角
有效技:比赛中,以下技能为有效技:
第8条
轻量级61.23kg以下8oz
2、评判团以为情节卑劣的,可立即赐与扣分
1、选手插手揭幕式等的时候须在拳台退场时,须穿戴干净整齐的打扮
2、即便未受伤害,选手倒下后不能敏捷起家的环境亦为击倒
第4条
2、鉴定为非击倒时
1、仅限于手套的手腕折曲部分以上为有效打击部位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环境
第23条
1、比赛在原则上
a、不能按照评判记分标准来决定胜负的环境
第10条
4、技术击倒
(第一项)因敌手犯规而负伤的,主裁判察看受伤选手一段时候,若选手仍不能规复,比赛不能持续的,判犯规者负(犯规者失格)
a、两边选手均违背规定的比赛、假比赛或被鉴定为放水的比赛
轻重量级86.18kg以下10oz
比赛的得分,在合适以下项目标基准上作评价、计算:
a、比赛能持续的环境:记入击倒1,从停止的时候开端持续比赛
7、经大会大夫诊断,成果为不能出场
第7条
b、10秒以内虽能起家,但被判定为无斗志的环境
3、回合中能对选手作出唆使的只要主助手
6、获得击倒的选手不从命上述唆使时,主裁判应间断读秒,确认选手挪动到中立绳角后再持续读秒
国际现行的自在搏击比赛大多都相沿日本K-1法则,有的国度和地区也在引进时做出恰当调剂,以合适本构造需求。K-1法则是被国际承认的法则!
第20条
第6条
a、头撞进犯
第26条
但关于反背拳,由以下限定:
a、淘汰赛:判能持续比赛的选手胜
b、单场赛:判为和局
雏量级53.50kg以下6oz
第12条
轻中量级66.68kg以下8oz
第13条
击倒读秒
1、用心犯规,由主裁判宣布失格
b、有否赐与敌手伤害
犯规技
a、击倒次数
第9条
2、记分优先挨次为:
第25条
第24条
h、抓住围绳作进犯或防备
i、对敌手或主裁判说欺侮性的,或进犯性的话
拳套查抄
第16条
2、在击倒时主裁判读秒过程中,到了一回合结束时候的时候,按以下措置:
e、指插、扼颈及咬人
5、被主裁判判为无战意
关于护手绷带和胶布。选手的双手除护手绷带和胶布以外不得缠戴任何物品。选手必须利用停止者供应的绷带和胶布,不答应利用本身的。选手缠绷带时,必须到比赛园地支付并利用。不答应在进入会场前缠好绷带。停止者供应的绷带和胶布只能用在拳上,对其他的缠护物一概不供应。缠护必须经评判员查抄及具名
c、进犯****(关于膝撞和拳击,对腰带线以下部分的进犯判为LowBlow犯规)
2、3名助手在回合中必须在指定处所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