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他如有警悟,他有一种在无数次行猎中练就出来的遁藏伤害的本能,这类本能使他不由自主地向左一翻身,滚出去一丈远。
他霍地回身,像豹子般盯着另一名流兵,渐渐用手背擦去脸上的血迹,这是他搏杀野兽的经历,杀完一头猎物,不能有半点沉沦,不然他会死在另一头野兽的口中。
若不是怕马蹄声轰动刘健,被他拍浮而逃,两人早就骑马砍杀而来,固然此时没有骑马,但两人还是凶恶非常。
不管宿世此生,他的身材都非常敏捷,此生倒是一个少年猎手,有着丰富的行猎经历,这类经历如潜认识般堆集在脑海深处,每当碰到伤害时,自但是然便被激起出来。
刘健一闪身躲过这一刺,一个前滚翻,迅疾非常到了兵士面前,狠狠一剑劈向对方的小腿。
刘健从曹军什长身上一跃而起,一把抓起地上的皮郛,又顺手捡起短剑,跌跌撞撞向前奔驰几步,跳进河中,几下流过对岸,没命地向树林深处奔去。
这是一座低矮陡峭的丘陵,只略略高出平原,但周遭却有十余里,整座丘陵被富强的树林所覆盖,在树林中间有一条东西向的官道穿过,是西去荆襄的必经之路。
他向四周又望了一遍,尽量把目光放远一点,俄然,他在十几步外的一处草丛里仿佛看到了甚么?
刘健叹了口气,乱世当中,人比狗还不如,这群人看似有点身份,可身份又有甚么用,在乱世当中,还得像本身一样,会跑会躲,才气逃得性命。
刘健心中大喜,飞奔向岔道跑去,约莫跑出百步,他瞥见了一条一丈宽的小河,从树林里蜿蜒流过,月光穿过树梢照在河边上,使它多了几分半明半暗的奥秘。
刘健叹了口气,来到这个期间已经三天了,直到此时,他才气静下心来想一些题目。
刘健哈腰捡矛不过是虚招,就是为触发对方先脱手,就像触发野兽扑上来,他佯做捡矛,身材却向前翻滚,躲过对方腾空一矛,纵身一跃,从侧面刺向对方的大腿。
这是两名曹军马队,草丛里的皮郛便是他们藏匿,两人悄悄返来取时,却发明被人捡到了,令两人肝火中烧。
这名曹军军士是一名什长,身高八尺,长虎背熊腰,要比刚才被杀兵士短长很多,他一刀劈空,便晓得不妙了。
一名流兵扔下弓箭,大喝一声冲上前,狠狠一矛刺向刘健,这两名流兵是夏侯渊的马队巡哨,原是青州军出身,练习精美,搏斗才气很强,不过他们军纪却比较涣散,趁战乱杀人掳掠是他们家常便饭。
他一眼便看出这两人是马队,罗圈腿,腿上奔闪必定不敷利索,他记得这是马队遍及的缺点。
灌木丛后有一辆侧翻的牛车,一只粗大的木车轮高高翘起,四周躺着几名死者,一名老者躺在车轮下,被砍得血肉恍惚,车夫挂在车辕上,后背中了数箭,不远处还趴着一名白衣男人。
刘健一口气跑出二十余里,他很聪明,奔进树林后,绕个大圆圈,又向西北方向奔去,那边就是马队的来路,这模样他便能够避开马队。
...
“小子,真不想活了。”
刘健发疯似对准他眼睛和额头一箭一箭戳下,曹军什长呛窒着,手垂垂松了,这时身后数十步外有人大喊:“在那边!”
‘嗖!嗖!’破空声响,两支箭前后射来,正射在刚才的位置。
另一名军士在十几步外,他也反应过来,想救已经来不及了,刘健杀人太快,没有给他一点机遇。
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茫茫郊野里血腥满盈,一群群的野狗呈现了,啃食着尸身,这时阔别疆场特别显得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