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一闪身躲过这一刺,一个前滚翻,迅疾非常到了兵士面前,狠狠一剑劈向对方的小腿。
刘健叹了口气,乱世当中,人比狗还不如,这群人看似有点身份,可身份又有甚么用,在乱世当中,还得像本身一样,会跑会躲,才气逃得性命。
那么,本身又该何去何从?去投奔刘表,还是.....去投奔曹操,当然应当是去投奔曹操,但是他仰仗甚么?
他赶紧翻开皮郛,一把短剑跳入视线,短剑剑鞘装潢华贵,用金丝银线缠绕,还镶着几颗宝石,他抽出短剑,白森森的剑刃锋利非常,一看便是宝贵之剑。
或许是水起了感化,男人渐渐展开了眼睛,他朦昏黄胧看了刘健一眼,寒微声道:“碰到了....曹军马队,奉告刘州牧.....”
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茫茫郊野里血腥满盈,一群群的野狗呈现了,啃食着尸身,这时阔别疆场特别显得首要。
这是一座低矮陡峭的丘陵,只略略高出平原,但周遭却有十余里,整座丘陵被富强的树林所覆盖,在树林中间有一条东西向的官道穿过,是西去荆襄的必经之路。
刘健发疯似对准他眼睛和额头一箭一箭戳下,曹军什长呛窒着,手垂垂松了,这时身后数十步外有人大喊:“在那边!”
他快步上前,这是一名中年男人,后脑被砸了一棒,血肉恍惚,其他处所仿佛没有伤,他伸手摸了摸男人的鼻子,另有鼻息,仿佛只是晕死畴昔。
刘健从曹军什长身上一跃而起,一把抓起地上的皮郛,又顺手捡起短剑,跌跌撞撞向前奔驰几步,跳进河中,几下流过对岸,没命地向树林深处奔去。
刘健放下男人,在牛车里找一圈,除了一些破裂狼藉的竹简,再没有别的东西,令他有些绝望,就算有把刀也好啊!
刘健这才发明,一前一后竟呈现了两名曹军兵士,手执长矛和弓弩,无声无息地包抄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