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沉吟半晌,想起来了一件事,说道:“我记得前朝董仲舒所作的《春秋决狱》中有一案与此类似。”
“小人与这王甲是同里人,夙来不睦,常相互相争。明天上午,又吵了起来,说到恼处,这王甲便举拳击我。小人之子适在中间,就上前劝拦。王甲先将小人之子推开,又抽出拍髀,前来刺我。小人之子情急,顺手从墙边拾了根木杖,欲要打他,却不料失手打在了小人头上。”
“本来如此!”
判例即表示将某一讯断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前例。
他将许仲和小任召到身前,表示他二人俯身,凑到他们耳边说了几句话。许仲和小任楞了一愣,随即点头应诺,回身拜别。――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人在乎。等许仲、小任分开后,荀贞问道:“你们有何状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