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许仲和小任召到身前,表示他二人俯身,凑到他们耳边说了几句话。许仲和小任楞了一愣,随即点头应诺,回身拜别。――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人在乎。等许仲、小任分开后,荀贞问道:“你们有何状要告?”
荀贞不急着理他,而是先往刚才告状那两人远去的身影上看了两眼,这才回转目光,微浅笑道:“你先别急,我有点小事要我侍从去办,等我叮咛完了他们再听你的状子。”
在我国早在周朝,就有效“判例”断案的事例。秦的律法中有“廷行事”一说,廷行事即判案成例。汉承秦制,在除了依法断案外,也有很多依“判例”断案的案例。西汉孝武帝时,“极刑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比”,就是故事、前例的意义,也即“判例”。
乡吏和时髦点头称是。
王甲叫道:“程三,还说你的儿子没有殴父!你头上的包是谁打的?”
荀贞重视到王甲听到此处,脸上暴露对劲的笑容。程三面如土色,叩首说道:“小人之子的确是打我了,但他毫不是成心的。”
两汉有很多判例书,影响较大的约莫有两本,一本即《春秋决狱》,另一本是东汉的《法比都目》。《法比都目》共有九百六篇,是当时法定的判例堆积。
程三之子从跪下来开端,一向没有说话,面色惨白,簌簌颤栗,能够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闻声荀贞扣问,他结结巴巴地答复说道:“小、小人打了。”
荀贞也是一惊,不觉坐直了身子,打量告状的三人。三十多岁的此人黑面短须,左边脸颊上肿红一片,看模样像是伤痕。四十多岁此人黄脸长须,额头上起了个包,右眼乌青,也像是伤痕,观其边幅,和阿谁二十出头被告“殴父”的年青人有几分类似。打量过了,荀贞心中生疑,开口问道:“你二报酬何皆脸孔青肿?”
“本来如此!”
时髦沉吟半晌,想起来了一件事,说道:“我记得前朝董仲舒所作的《春秋决狱》中有一案与此类似。”
“如何判的?”
此言一出,闻者皆惊。汉以孝治天下,将不孝罪正式写入了律法中,凡“殴詈父母”者,皆为重罪,和“贼杀伤父母”一样,按律都要弃市。
在一个乡吏的带领下,功曹书佐和时髦两人於费亭田边找着了荀贞。
田边有很多人,大多跪坐在地。荀贞很随便地坐在他们的面前,身后有两三人按刀侍立。
程三涨红了脸皮,焦心肠辩白论道:“荀君,小人之子固然打了小人一下,但倒是绝非成心。”
在边儿上悄悄听案的阿谁功曹书佐听到此处,蹙眉想道:“这下难办了。虽明知此两人中必有一人言语不实,可一来,在掠取缣布时没有人证,二则在他们携缣出门时也没人看到,三者这缣布又不比牲口、家具,上边没有甚么暗号,……,该如何才气判定谁真谁假呢?”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这个功曹书佐是标准的儒家后辈,对这句话非常附和,点头说道,“不错不错,正该如此!”心中想道,“县中有人说荀君刻薄好杀,任乡有秩不敷一月便尽灭第三氏,――他恐怕是不会同意君子原心的,也不知会不会将这程三之子赦而不诛?”
《春秋决狱》是一本判例书,总计有二百三十二事,通篇以“《春秋》之义”来判案科罪,将《春秋》大义当作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惟,也即“经义科罪”。和正统的法家比拟,二者的辨别在:法家完整遵循律法断案,而春秋决狱则主如果按照犯法人的动机来判案,也就是说:如果解缆点是好的,那么即便冒犯了律法也能够不予究查或减轻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