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灵的后裔 > 第三十四章 六年后,生活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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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畴昔了。

连小黑猫都能吃两个,那种俄然呈现在面前的甘旨,就仿佛一向吃生肉,俄然吃到了烧烤一样,味道成倍的往上翻,不猖獗才怪。

杀咕咕鸟吃肉?这是千万不成能的事情,因为咕咕鸟是珍的宝贝,每天都要盘点个数,乃至连公母平时爱好站的位置她都能说出来。

至于童炎,本来也应当顺利获得才气的,但是却迟迟没有甚么反应,不过他的肌肉越来健壮了,鄂马说这类推迟获得才气部落之前也有,不过普通只是推迟一年或者半年,没有像童炎如许过了两年还没甚么动静的。

时候如水,潺潺缓缓的就会流逝,更何况当一小我没完没了的扎进本身的事情当中,更不会感遭到时候。

十年磨一剑,六年的时候不长也不短,童炎也已经十岁了,十岁的童炎没有磨成剑,不过却磨了一把好的匕首。

为了制止野兽靠近,童炎专门在四周栽种了一圈树木,每个处所都有圈套,体味圈套这个事情也是百口人必须把握的要点,早晨不出门也是一个需求的主旨。

喂得时候长了,这些咕咕鸟也不肯分开了,吃饱了睡,没事下个蛋,就能免遭天敌的伤害,鸟生如此另有何求?

咕咕鸟的笼子扩大了十倍,本来三只咕咕鸟,一公俩母,颠末滋长,现在不下二十只,每天光鸟蛋就要捡一筐。

屋子颠末大修,童炎设想,用木头加固,加上之前住的,他们家算是三层的小楼,带无穷大的院子,每小我一间屋子还绰绰不足,就连小黑猫都有一件房间,不过它向来不去,一向赖着童炎不放。

当年莳植的麦子现在成了一家人最酷爱的口粮,乃至变着花腔吃都要吃一年,谁都没想到,到处可见的节穗草会是这么好的甘旨。

当年他第一次做出包子的时候,百口人吃后惊为圣餐,四岁的童炎一口气能吃三个,童虎一口气能吃八个。

童虎如愿以偿的在八岁摆布获得了变身的才气,变身时候固然比鄂马短一些,但是获得才气以后他整小我变得都不一样了,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吃得好的启事,童虎的力量非常大,乃至快赶上鄂马了,这一点连鄂马非常的不解。

他身穿灰色麻衣,固然没有染色,但是一些处所用毛皮裁剪,加上他奇特的设想,小领口非常帅气的风衣,下身穿了一双兽皮长靴和紧身透气的皮裤,这些全都是他本身亲手设想出来的,现在成了他们家的标配。

珍的宝贝除了这个以外,另有一个菜园子,这内里种的东西更是五花八门,之前只是莳植青瓜,现在呢?能够说丛林里只要能吃的东西都有,乃至连每种调味品也都有,以是说这个菜园子有多大,能够设想了吧!

菜园子是每小我必须出来劳作的处所,童炎悔怨极了,每天除草是他最最愁苦的事情,当然他还是做,但是童虎却偷懒,被清算了不晓得多少次。

此时,童炎这把锦衣夜行的匕首,正从一个山洞里走出来,微微扭头朝后看了看,接着背起中间一沓扎好的兽皮,一只小黑猫快速的从中间跑出,趴在他的头顶上,仿佛变成了一顶帽子,童炎腰上挂着箭壶,一把折叠的弩挂在他大腿中间。

不过一家人还是非常体味的,菜园是他们一家人美食的首要来源,心中还是想着此处好的。

“明天先到这吧!”轻声说道。

重新认知了这个天下的麦子以后,童炎总结出了几个与本身认知分歧的处所,起首就是因为环境的启事,麦子成熟的太快了。

除了这些以外,麦子的成色以及味道没有多大的辨别。

本来是露天的院子,现在更是搭建了一个棚,而诸多东西就是放在内里的,是三个男人最钟爱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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