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膘肉、火腿、笋脯、韭黄全数切粒,拌上麻油绍酒和盐团成馅料,并不消上锅蒸熟,只以热油淋过,便摆在一边待用。
花小麦了然点点头,忍不住又朝那盘中张望一眼,抿唇笑道:“我能不能……”
花小麦是看过汪同鹤做菜的。
做完了这统统,汪同鹤大大咧咧地将衣袖拍拍,转头斜睨着花小麦道:“如何,还感觉我是乱来你?我只奉告你罢,这吃法何其精贵,普天下的食肆,等闲都是不肯做的!”
滋味丰腴的汤汁刹时涌上舌尖,笋脯的清甜、火腿的浓烈、韭黄的鲜香瞬息朝四周奔窜,油豆皮里饱含了这三种味以外,还汲取了鹌鹑的嫩滑,不含半点豆腥味。许是里头有一层薄百叶的原因,煮了这好久,竟然还带一点韧性,微微弹牙,实在妙不成言。
墙角的菜筐里搁着一把韭黄两颗白菘,水盆里泡着油豆皮和百叶,别的另有几只新奇剥洗洁净的鹌鹑,想是晚餐时余下的,窗台上则放了几块熏好晒透的笋脯,大要抹了一层蜜,黑里透光,稍靠近一点,那烟熏过的香味便直往鼻子里钻。
“尝尝?”汪同鹤对劲地挑了挑眉。
“多谢您提点,长辈记着了。”花小麦眯着眼冲他笑了笑,立即将目光又转回他手中。
亥时中,汪同鹤终究再度回到了厨房。
一枚小小的黄浆罢了,因为馅料精美,又在鹌鹑腹中打了个来回,竟变成了一道难以得见的甘旨,咀嚼的过程中,鲜汤不住地顺着喉咙流入腹间,搁下筷子,口中仍留一丝甘香。
“那明天一早我送您!”
那鹌鹑能够使一道菜的滋味变得如此稠密而又层次清楚,即便是终究落得个被丢弃的了局,也实算不得冤了。
汪同鹤这才平了气,转头把那治净的鹌鹑拿了来,先用绍酒、盐和姜片将里里外外擦一遍,然后每只鹌鹑腹中塞入一枚黄浆卷,置瓦罐中,用高汤煨煮,待得汤滚,便从灶底抽出两根柴,转以文火慢炖。
这老头不像有些良庖那样喜好讲究“花活儿”,速率也并不非常快,反而举手投足间非常大开大合。火腿放稳在砧板上,貌似不经意地切下去,倒是刀刀稳准狠,肉片的厚薄、大小几近完整不异。
“那鹌鹑浑身的香气都被黄浆吸走了,再派不上用处,还要来何用?”汪同鹤不耐烦隧道,“行动敏捷点,也不瞅瞅,这都甚么辰光了?”
说完这句话,他还深吸一口气,仿佛很记念似的,乐呵呵走了出去。
“咳,躲过这一次,另有下一回,只要我还留在这里,就反正都是不会消停的!”汪同鹤无法地摆摆手,“我还是趁早走了的好,免得被他们找上门来,那就躲都没处躲喽!明儿一早我就分开,唉,还是我那深山里头清净呀!”
她一边担忧着孟郁槐在家会不会焦急,一边却又舍不得走。天气渐晚,汪展瑞都从稻香园返来了,上灶间一瞧,立即哈地一声笑。
汪同鹤眯着眼睛,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笑哈哈道:“如何样,我没诓你吧?同你说过了,我既然要你帮手,天然会拿出点诚意来,老头我又岂会随便对付人?你是根底踏实的,这菜你看我做一遍,今后自个儿烹制绝对没题目――现在你已是学会了,城中那起烦人的厨子,可就要费事你替我打发啦?”
……
汪同鹤背动手在厨房里转悠了好两圈,看看这个,又摸摸阿谁,仿佛很抉剔似的,最后站在屋子当间儿叹了口气,捏住一块火腿:“得了,就是这个吧,丫头跟我过来瞧。”
“好,现在你将那黄浆从鹌鹑肚里取出来,然后你便能够把那鹌鹑丢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