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实施的省、府、州、县制,登州归属山东省(后改成山东布政使司)下的莱州府,1376设府,治所蓬莱。统领宁海州、蓬莱县、黄县、福山县、栖霞县、招远县、莱阳县和文登县。明末设登莱巡抚于此,登莱巡抚袁可立曾在此练习海军,登莱成为关防重镇。
唐朝因循隋朝处所行政区划,实施州、县二级制。五代因之。这一期间,除了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至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的十几年时候里实施郡、县二级制外,其他大部分时候皆实施州、县二级制。唐朝初期,天下设有州360个、县1557个。唐朝鼎盛期间,山东地区起码分别为14个州,80多个县,团体上构成了当代山东行政地区的框架。
五代十国期间,山东地区前后归属梁、唐、晋、汉、周等政权,行政区划根基秉承唐朝。
蓬莱县,中。郭下。本汉黄县之地,属东莱郡。昔汉武帝於此望蓬莱山,因筑城,以蓬莱为名,在黄县东北五十里。贞观八年,於此置蓬莱镇。神龙三年,析黄县置蓬莱县,在镇南一里,即今登州所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