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搜神记1 > 第22章 搜神记卷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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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②汤镬(huò):煮着沸水的大锅。当代常作刑具,用来烹煮罪人。

楚国的干将、莫邪佳耦给楚王锻造宝剑,三年才锻形胜利。楚王很活力,想杀死他们。铸成的宝剑有雌雄二把,当时干将的老婆有孕在身,即将临蓐,丈夫对老婆说:“我替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活力了,我去见他,必然是有去无回。你如果生的是男孩,长大了,就奉告他:‘出门望着南山,能够瞥见一块石头上长着棵松树,宝剑就在那树的背上。’”因而干姑息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活力,叫人细心验看,说:“宝剑共有两把,一把雄剑,一把雌剑,雌剑送来了,雄剑没有送来。”楚王愤怒,当即命令杀死了干将。

曾子孝感万里

汉武帝在东方巡游,还没走出函谷关,就有一个怪物挡住门路。怪物身长好几丈,形状像一头牛,青色的眼睛,眸子闪烁敞亮,光彩夺目,四只脚伸进地里,脚动却没有走开。随行百官都感到非常诧异惊骇。东方朔因而要求用酒灌它。灌了它几十斛酒,这个怪物就消逝不见了。汉武帝问是甚么原因,东方朔答道:“这个怪物名叫患,由愁闷之气产生。这个处所之前必然是秦朝的监狱,不然,就是罪犯集合服劳役的处所。酒能浇愁、忘忧,以是能消弭它。”汉武帝说:“啊!你真是个知识赅博的人,连这个都晓得!”

【译文】

东汉谅辅,字汉儒,是广汉郡新都人,他年青时任佐吏,为官廉洁,浆水不受。厥后又任处置,大小事情都办得非常安妥,郡县里的人都佩服他、尊敬他。当时夏天干旱,太守在天井中让太阳暴晒亲身祷告,还是没有下雨;谅辅以五官掾的身份向山川之神祷告,他发誓说:“我谅辅身为郡守的得力助手,不能劝谏下属采取忠告,保举贤才摒退好人,使百姓敦睦,导致六合隔断不通,万物干枯,百姓只能昂首祈雨,找不到处所控告,这些罪恶都在我谅辅。现在郡太守已经检验、责备本身,在天井中暴晒,现在就让我谅辅来承担这个罪恶,为百姓求福;太守诚恳诚意,诚心竭诚,尚未打动神明。我现在发誓:如果到了中午还不下雨,请让我用本身的身材来抵罪。”因而他堆积木料,筹算自焚。到了中午,山上的云气变黑,响起雷声,下起了大雨,全郡都获得了津润。当时的人是以奖饰谅辅是最诚信、竭诚的人。

【译文】

①槎:木筏。

【译文】

楚王梦见一个男孩,两条眉毛之间有一尺宽,说要向他报仇。楚王就赏格令媛缉捕他。男孩听到这个动静,仓猝逃脱,躲进深山,他一边走一边悲歌。有一个侠客遇见他,问他:“你年纪这么小,为甚么哭得如许哀痛呢?”男孩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想向他报仇!”侠客说:“传闻楚王正赏格令媛要你的脑袋,要不,你把你的宝剑和脑袋给我,我为你报仇。”男孩说:“太好了!”他就割下本身的头,双手捧着头和宝剑交给侠客,身子生硬地站着。侠客说:“我不会孤负你的。”男孩的尸身这才倒下去。

谅辅以身祈雨

【注释】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地点?”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因而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业字子香,汉和帝时为荆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斋素,以祈于六合:当启佐愚心,无使有枉百姓。在州七年,惠风大行,苛慝不作,山无豺狼。卒于枝江,有二白虎,低头,曳尾,宿卫其侧。及丧去,虎逾州境,俄然不见。民共为立碑,号曰:“枝江白虎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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