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挑着埋没无人的处所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俄然,一个鲜卑人呈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仿佛在问我是何人,为何单独来此。借着暗淡的光照,我细心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抵是扼守四周要道的守军头子,撇了部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吼,我未几次神,一阵醒热之气俄然劈面而来。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俄然见对方倒下,神采有一瞬错愕。
只见大火伸展,浓烟滚滚,到处是错愕失措的军士,摆脱了缰绳的马匹在营内冲撞,混乱不堪。
这时,我俄然想起一事,秃发磐那老贼,传闻爱猎奇特,荤素不忌……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忧他,跟着我便是。”
有人大喊:“得秃发磐首级者,赏钱十万!”
这令我非常遗憾,早知公子另有如此筹算,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战略。因为军士动手太重,乃至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要找出像样的衣服实在不易。
鲜卑人的衣服实在粗糙,与公子常日所用全然泥云之别,可待我给他系好腰带戴上帽子今后再打量,我还是一愣。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于偷袭者。但是过了好一阵才发明,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当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雄师驻扎之时,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报酬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辩白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此时,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
“不当么?”公子发明了我的愣神,问道。
以是,开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肯意,说须得有人去处荀尚奉告企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可惜这活计也因很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抵。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马脚不轻易被发明。
公子常日习武甚为踏实,又有几个技艺高超的保护贴身庇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平凡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技击毕竟不是刚强,让他上阵打杀实在难堪。而突入敌阵以后,面对四周胶葛,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伤害更甚。
来攻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只剩下几十俘虏。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明显未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倒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用力力量,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马上瘫软了下来。
看着他,我感觉公子当真生得好,就算披条破麻袋也是倾国倾城。
夜风中满盈着血腥的气味,公子的袍子上的赤色模糊可见,他却愈战愈勇,接连砍翻几骑,与众骑卒一道,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
初到手以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持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很多人正围歼荀尚兵马,俄然被背后刀剑劈面砍倒。
许是日夜相对,我浑然不觉公子的身量已经比少时广大了很多,这般广大的皮袍穿在身上,不但毫无累坠肮脏,反而有一种粗暴不羁的威武之气。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疆场上就好了,那样,我便能够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那里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