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桓瓖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以是,开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肯意,说须得有人去处荀尚奉告企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他和我差未几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也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不当么?”公子发明了我的愣神,问道。
就在他抬头灌下的时候,我俄然上前,用手臂圈在他的脖子上,将他扑倒。
公子瞥一眼那边,不再多言,由我摆布。
我挑着埋没无人的处所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俄然,一个鲜卑人呈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仿佛在问我是何人,为何单独来此。借着暗淡的光照,我细心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抵是扼守四周要道的守军头子,撇了部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明显未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倒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用力力量,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马上瘫软了下来。
他实在并不太附和假装鲜卑人的做法,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法利大于弊。八百人要偷袭十数倍于己的敌众,耍些心眼乃是需求之举。
我大口喘着粗气,歇了好一会,看看四周无人,将他拖进四周的高草丛里,再把马匹也藏好。
“公子走在前锋,须得打扮像些。不然被人一眼认出来,难道前功尽弃。”我边说边给他套上,指指不远处,“你看表公子,早已穿上去备马了。”
夜风中满盈着血腥的气味,公子的袍子上的赤色模糊可见,他却愈战愈勇,接连砍翻几骑,与众骑卒一道,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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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太白。”我说着,抓来一点草灰,抹在他脸上。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疆场上就好了,那样,我便能够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那里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