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书上的意义很明白,陈哲是在吴恨去过他家,无偶然间向他闲谈起马槽巷的凶杀案时,他才晓得本来蔡蜜斯已经被人杀了。遵循这类说法往前推一步,那就是说,陈哲在明天吴恨没去过他之前,对于蔡蜜斯的死一无所知,这便委宛而又果断的表示出陈哲先生与蔡蜜斯被杀案件毫无干系。
但是,如果作案的真的是第二个阵营的话,那么警方调查起来便会碰到一个没法超越的瓶颈:那便是曾蜜斯的杀人伎俩。因为当时处在A房间的只要曾蜜斯和陈哲先生两小我,如果曾蜜斯要从A房间进入B房间的话,那么此过程必定会被人看到,并且只会被一小我看到,那就是陈哲先生了。也就是说,陈先生与曾蜜斯两人是目睹相互行动的关头性人物,他们两人的证词在马槽巷一案显得尤其首要。而现在陈先生却不但因何启事灭亡了,关于他的灭亡临时非论,也就是少了一个关头性的证人。换句话来讲,曾蜜斯因为陈先生的死而成为了警方的首要提证人,也是独一的提证人。
可题目在于,曾蜜斯不但是独一的提证人,也是案件的怀疑人。她曾表示过:“陈先生没有分开A房间一步”,恰是因为她的这条证词,警方才迟迟无从动手。如果她略加点窜一下:“陈先生在我房间的时候仿佛去上过厕所”,那么,案件的锋芒就会被她的一句话而产生庞大逆转,第一个阵营也便有力抵赖。
很遗憾,北凛的打算失利了。然后他又反问曾蜜斯:“你本身有没有分开过房间?”曾蜜斯给出的神采很让人不舒畅,仿佛为这个笨拙的题目感到非常好笑,但又冒死的强忍住了笑意。
总之,蔡蜜斯案件因为少了陈先生的这个关头点变得扑朔迷离,底子就没有得当的切入点。而警方所提出的的两个阵营也相互对持,不分高低。
但题目在于,当晚事发之时只要陈哲先生和曾蜜斯两小我有行凶的机遇。这是一个二选一的题目,如果陈哲不是凶手的h话,那么殛毙蔡蜜斯的可只能是曾蜜斯了。并且,如果曾蜜斯是凶手的话,那么老鸨就母庸置疑的是虎伥了。
先非论陈哲的死,只针对蔡蜜斯的案子来看,这四个当事人能够分为两个阵营。如果说第一个阵营便是陈哲和吴恨,那么第二个阵营便是曾蜜斯和老鸨了。本来大部分迹象都表白第一个阵营作案的能够性要远弘远于后者,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任何得当来由来左证曾蜜斯和老鸨两人同谋殛毙蔡蜜斯的杀人动机。而现在,却因为陈哲先生的不测和方才吴恨所写的手书,将锋芒直指第二个阵营。
事已至此,警方也有些无法。这群久经疆场的老狐狸,面对如许的悬案也变得束手无策了。
而按照警方现在的调查来看,蔡蜜斯被杀的本相很有能够是吴恨、陈哲两人同谋所为。如果说他们两人之间任何一方被证明是明净的话,那么另一方也会被反证明净。也就是说,如果事情真的如这份手书中所说的,陈哲不是殛毙蔡蜜斯的凶杀,那么吴恨必然也不是虎伥。
本来如果陈先生没有死的话,警方能够让他们两人劈面对证,如许便能够得知曾蜜斯到底有没有分开过房间了。而现在,独一能够戳穿曾蜜斯谎话的人已经不复存在了。
闻言后,曾蜜斯脱下了本身的一些衣服,她身材上的那些血印、淤青仍然触目惊心。道:“这类事情我胡说的话没有任何好处吧。”
对此,北凛想出一条大胆的伎俩来诈一诈怀疑人:警方用心让曾蜜斯认识到,她与老鸨两人是有不成抹灭的怀疑的,除非她能够证明殛毙蔡蜜斯的是陈哲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