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察看野生动植物的遗传变种即族,并将它们与近缘种停止比较时,凡是就会发明各个野生族的性状不如真种那么分歧,常带有畸形;也就是说,它们相互之间、和同种的其他物种之间,在多少方面的差别较小,但是当它们相互比较时,常常身材的某一部分会闪现出较大程度上的差别,特别是将它们和天然状况下的亲缘比来的物种停止比较时。除了畸形特性以外(以及变种杂交的完整能育性--这点今后将要会商到),同种的野生族之间的差别,与天然状况下同属的近缘种之间的差别近似,但是前者在大多数环境下,差别程度较为纤细,我们该当承认这个题目的实在性,因为很多动植物的野生族被某些有才气的鉴定家看作是分歧物种的后代,另一些有才气的鉴定家却只将它们看作是一些变种。假定在一个野生族和一个物种之间,闪现非常较着的差别,那就不会常常呈现如许的疑问。有人常说,野生族相互之间的性状差别不存在属的代价,我不附和这类观点,但当肯定究竟何种性状才具有属的代价时,博物学家们也是各有观点,这些定见也都是按照小我经历而来。当我们明白属是如安在天然界里发源时,就会晓得,我们没有来由希冀在野生族中找到像属那样的差别量。
固然如此,野生变种偶然确切会重现祖代范例的多少性状,由此我以为以下景象或许是能够的:假定我们能够顺利地在诸多世代里使某些族,比方在瘠土上(这类瘠土对某些影响能够起到必然的感化)归化或种植甘蓝的某些种类,它们当中的大部分乃至全数或许会重现野生原鼻先人的某些性状。因为实验已经窜改了糊口前提,以是不管胜利与否,对我们的论点而言并不非常首要。如果能指出,当我们把野生变种置于同一前提下,并大片地养在一起,让它们自在杂交,通过相互异化以制止统统构造上纤细的差别,假定它们还闪现强大的返祖偏向--也就是失掉其获得性,那么在此景象下,我会同意不能从野生变种来推论天然界中的物种。但是我们却没法找到无益于这个观点的究竟证据,要鉴定我们不能让驾车马和竞走马、长角牛和短角牛、各种家禽以及各种食用蔬菜,无穷地滋长下去,是违背统统经历的。
关于大多数野生植物的发源题目,或许人们永久也搞不清。但我在此能够申明,我汇集了全天下的家狗的相做究竟,获得以下结论:狗科的数个野生种类曾被驯养,它们的血曾在某些景象下异化在一起,在野生种类的血管中流着。关于绵羊与山羊,我还没有得出关头性的定见。按照布莱斯先生来信中奉告我的有关印度瘤牛的习性、声音、体质及构造的究竟,仿佛能够肯定它们和欧洲牛的原鼻先人分歧:另有一些有才气的鉴定家以为,欧洲牛有两个乃至三个野生先人,但我们不晓得可否将它们称为物种。实在卢特梅耶传授那令人奖饰的研讨已经肯定了上述结论,同时也肯定了关于浅显牛和瘤牛的种间辨别的结论。关于马,我与几位著者定见相反,我确信统统马族都属于同一物种,但没法在这里提出来由。我几近豢养过统统英国鸡的种类,并使它们交配和滋长,研讨它们的骨骼,仿佛能够切当地说,它们都是野生印度鸡的后代,这也是布莱斯先生和别人在印度研讨这类鸡时得出的结论。关于鸭和兔,有些种类存在很大差别,但是有证据清楚地表白,它们都传自浅显的野生鸭和野生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