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从早到晚站在水边,或在营地四周走来走去。灭亡,意味着停止,意味着从糊口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晓得这些,他明白桑顿死了,不会再呈现了。巴克非常空虚,他空落落地,像是饿了,可食品却填不饱它。当他站在土人的尸身前面深思时,这类空虚的苦痛被临时忘怀了,而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傲——平生从未有过的高傲。他杀了人,杀了统统植物中最高贵的植物,并且是在牙齿与棍子的法例下杀死的。他看着那尸身,充满了猎奇,他们就如许被轻而易举地杀死了。他们比爱斯基摩狗轻易猎杀很多。倘若没有弓箭,没有长矛,没有棍棒,他们的确不堪一击。由此,巴克再也不惊骇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兵器。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激烈地感到了这处所产生了一种新的窜改。这里有了外来的生命。完整分歧于全部夏季存在于这里的生命,一种陌生的生命生息在这儿了。这已无需那种灵敏的奥秘感受了,他完整能够感遭到。枝头小鸟在群情着,林间的松鼠在扳谈着,就连轻风也在窃保私语。他好几次停下来,深深呼吸新奇的氛围,氛围中的气味催促着他,要他快快归去。他总感觉有种不祥的气味覆盖在这片地盘的上空,仿佛有灾害产生过了,或是正在产生。当他超出最后一个分水岭,走下山谷,返回营地时,不由得谨慎起来。
在离营地三里的处所,呈现了一条新的巷子。巴克的心顿时一惊,脖颈上的毛发纷繁竖起,这条路一向通向他们的营地。巴克仓猝跑了上去,他的行动轻巧而隐蔽,他浑身绷得紧紧的,警悟地谛视着四周的迹象。四周的树木、氛围都在向他报告一个故事,一个没有末端的故事。他嗅出来了,陌生的生命恰是沿着这条巷子出去的。他发明丛林意味深长地沉默了。鸟儿不见了,松鼠也藏起来了。他只瞥见一个银灰色的东西,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树枝,躺在那儿死去了,就仿佛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瘤子。
巴克变了,他嗜血的欲望越来越激烈。他成了一个杀手,一个食肉的猛兽。他单独一个,凭本身的英勇和力量,在这充满敌意的环境中,胜利地活了下来,成了一个强者。他对本身昔日的经历充满了高傲,并在他的一动一行中闪现出来。而他那充满光辉的外相,要不是嘴角上眼睑上浅浅的黄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的确就是一头巨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还大。他担当了圣巴纳德种父亲的身高和体重,而牧羊犬种的母亲又使他具有了与此相调和的身形。他耽误着长型的狼嘴,他的头,稍宽了些,也像一颗巨大的狼头。他那超凡的聪明,是圣巴纳德种和牧羊犬聪明的结晶。他那奸刁和奸滑,是野兽的奸刁和奸滑。
巴克只用了五分钟的时候,就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圆,使他的仆人不但还清了债务,并且还与火伴一道,深切东部,去寻求那传说中谜一样的金矿。传说中的金矿,它的汗青与这个国度的汗青一样长远。许很多多的人曾经寻觅过它,可却没一人能找到,且很多人一去就没再返来。这座金矿,充满了悲剧色采,被一层奥秘之纱罩着。究竟是谁第一个发明了它,没人晓得,陈腐的传说中也无记录。人们只晓得,最早那儿有一间陈腐陈旧的小板屋——“谜屋”,病笃的人曾发誓确有其事,并发誓小板屋地点就是金矿地点,他们还拿出分歧于北方任那边所已有的金块来证明所说非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