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一笑着道:“书山孩儿,我们一起杀个痛快。”之前未遇敌时畏首畏尾的严峻之感一扫而光,心中燃起了一团肝火,仇恨得满身颤栗。
长脸内宗弟子仓猝“嘘”了一声,四下张望,目睹无人,才松了口气,沉声道:“找死!不要胡说!我们尽管服从楚师兄行事便可。不成偏听偏信,不成胡说。”
行了数里,林书山,停止了脚步,道:“金伯伯,依您看,飘风营此次行动目标安在?”金冠一道:“自是攻城略地,占有燕州了。”林书山道:“一定如此。飘风营企图在于火炎神剑。他们夺剑之前屠村灭口,兵围落阳城,意欲讳饰夺剑诡计,残暴而狡猾。”
金冠一与林书山往落阳城急赶,行色仓促。
清骨一向目视着林书山,恨不得他被剁成肉酱,以泄心头痛恨。此时,他瞧见林书山身上披收回惊人的灵气颠簸,荡漾开来,眉头一皱,不敢信赖地睁大眼睛,又惊又怒。
清骨知落雷非一人所伤,见林书山知落雷落空一条胳膊,猜想林书山参与此中,却不知落雷的胳膊并非斩掉的,而落雷落败逃回,深感受了大辱,绝口不提胳膊被护灵兽咬掉的窝囊事。是故,清骨不知此中盘曲原委。
飘风营有备而来,落阳兵队远非敌手,于万军当中取火麟王性命更是难上加难。两军比武,落阳城势难守住。那将会是另一场搏斗。
那长脸的内宗弟子道:“能有啥事!黑甲关怕是抗不住了。我派身为朴重盟主岂能不去助阵?”
金冠一惊道:“那宝器是火炎神剑?”沉吟很久,说道:“火麟王暗出奇兵,所过之处,郡县望风归降,燕州志在必得。火麟王身为北凉重臣,怎会为一件宝贝而停止攻取落阳城?黑甲关守军不能回援,扶风都城得知讯息,也将派出救兵。到时,四方朝廷雄师云集,飘风营将要错失攻取落阳城良机。火麟王断不会为了一剑而落空一城。”
金冠一胸口热血沸腾,挺胸怫然道:“冲锋陷阵是我所长,只恨不能多杀几个毛贼罢了。”忽听得一句略带嗤笑的喝声:“哼,总算让我逮住了。林书山,前次之辱,本日必须得双倍偿还。你这个草包,杀毛贼,说的但是我们吗?”说到最后,语声变得锋利刺耳。
回荡的声音停歇,氛围仿佛凝固了。林书山胸口一酸,喊道:“金伯伯!”轻身如蝶飞起,踏着众甲士的头部,直至绝壁边,纵身跟着跳了下去。世人只见一个影子在飞舞,有如鬼怪,其速率之快,转眼即去,相顾惊诧。飘风营的甲士们一片骚动。
金冠一睁大眼睛,紧皱的眉头伸展开来,却很快紧皱,道:“这……这不成能吧?”像是问林书山,又像是自问。此时,忽听林中传来喧闹的脚步声,地下枯枝格格折断。他神采一变,警悟起来,拉了林书山的手,仓猝躲入灌木丛中。
金冠一大吃一惊,道:“书山……你说的仿佛有些事理,但我们还是回城吧。回到城中,再做计算。”心想:“你不肯随我阔别交战之地,那只要落阳城内最安然了。”
林书山悄悄探出头来,只见两人缓缓走来,边走边扳谈着。一人细弱圆脸,一人肥胖长脸,均身着紫衫,清爽脱俗,模糊带着一股仙气。紫衫上绣有三团蓝色火焰。
金芒激射。铛铛当,刺向林书山的刀枪尽断,四周包抄的数名飘风营兵士回声震飞。刁悍的灵力覆盖五丈以内,意势不尽,飞沙走石。飘风营兵士大惧,纷繁阔别。
金冠一自知不能免死,望向敌群中苦斗的林书山,眼睛一下子潮湿了,沙哑地大喊一声:“这莫非是天意吗?故意杀贼,有力回天。”回身一跃,跳下了绝壁。衰老的声音在山谷中回荡,好似万山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