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一品容华 > 第十四章 前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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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未如其别人普通暴露惊惧嫌恶之色,黑衣少年狠戾的面色稍缓,沉声道:“顺手为之,不必放在心上。”

大楚朝驻守边关保家卫国的十万边军,如何能能交到这等纨绔子的手中!

……

如许活着,又有甚么意义?

贺家已经没了,不管爱他还是恨他的贺家人,都去了鬼域地下。只留下他一小我孤零零地活着间。身边独一几十个忠心耿耿的侍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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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凡勋贵家世,根深叶茂,儿孙浩繁,出几个纨绔败家子再普通不过。

如何报国仇家恨?

按着大楚常例,平国公嫡宗子结婚有子后,方可请封世子,领兵出战。这也是为了武将勋贵们的香火传承。疆场上刀剑无眼,万一受伤或战死,也不至断了血脉。

她冷静收好玉佩,和甘草持续连夜赶路。

乌云掩蔽,暗夜无月,只要几点稀少暗淡的星光。

几十个侍卫也一并策马分开。

她背负血海深仇,改名易姓,轻易偷生。身份见不得光,不能拖累拯救仇人。

那一道刀疤,自额头斜至下巴,刀疤狰狞可怖。少年的右眼被玄色的眼罩罩起,明显一只右眼已废。

三公四侯中,平国公府位列第一。

主仆两人,皆是年青女子,且披星戴月兼程赶路,引发了一伙贼人的重视。七八个贼人沿途尾随,欲掠取财物。甘草一人难敌众贼,眼看主仆就要落入贼人之手。

她在原地站了半晌,回身之际,脚下忽地踩中一个硬物。捡起来方知,竟是一块羊脂玉佩。

边关被鞑靼铁骑踏破,平国公战死,十万边军溃败,死伤无数。宣德帝被逼无法,割让半壁江山,换来一时苟安。

黑衣少年握着长刀,在她身边停了半晌。然后沉声道:“对不起,我来迟一步,未能救程军医性命。”

这么一想,就连都城百姓们都没法淡定了。

贺三公子就分歧了。

质地上乘的羊脂玉佩,代价令媛。

仓促一瞥,黑衣少年浑身戾气凶恶,如同一匹受了重创的狼。

父亲的尸首边,另有十余个鞑靼马队的尸首。那些尸首,皆被锋利的长刀所杀,尸首分离,死状惨痛。

本来,拯救仇人姓贺。

冰冷血腥的殛毙,也被黑夜袒护。

原觉得,她和拯救仇人只此一面之缘。没想到,一年以后,她和他再次相遇。

不过,他们都不是嫡宗子,轮不到他们秉承爵位支撑家业。闲散浪荡欺男霸女之类的小事,家中长辈干脆睁一眼闭一眼。逛青楼喝花酒骑马打猎甚么的,随他们去!

斗鸡走马,挥金如土,仗势欺人。

娇纵浮滑,暴躁易怒,脾气放肆。

第一任平国公跟随高祖起兵,立下赫赫军功。高祖赐来世袭爵位和丹书铁券,命平国公执掌十万边军,坐镇边关。

厥后,她被替人换出天牢,易容改扮,仓惶逃离都城。她的身边,只要甘草相伴。

右眼蒙着眼罩脸上一道狰狞刀疤的黑衣少年,手中长刀染满鲜血,闪着令民气惊的寒光。

宿世,程锦容十八岁之前,对贺三公子只闻其名,两人从未见过面,也从无交集。

玉佩微凉,握在手中圆光光滑,在暗夜中闪着莹润的光芒。玉佩上,刻着一个贺字。

就在此时,一个少年领着数十侍卫现身,长刀闪起寒光,几个照面,便将贼人杀得干清干净。

她抬起红肿的眼,沙哑着声音道:“多谢贺公子美意。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待着。”

现在的平国公贺凛,年约四旬,于武将而言,不算老迈。在边关再撑个五年八年不成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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