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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都城几今后,裴思也不坐马车了,穿上合适骑马打猎的武服,背上弓箭和箭囊,提起弯刀。
裴思笑盈盈地看过来。
裴思自小进惯了山林,杀鸡烤肉熬汤样样特长。这几年在宫中没动过手,此时半点不陌生。
或是“如果饿了,马车里备了果脯零食”之类。
裴思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不时抬眼看一眼车窗外。
出了都城后,脚下是宽广平整的官道,远处是山林或一望无边的郊野,半空中不时有雁群飞过。
元衡被激起了少年人的好胜心,锵地一声抽出长刀,雪亮的刀锋在阳光下闪出寒光。他摆出守势:“思表妹先出招吧!”
一双后代呈现在面前的那一刻,白凤冲动地红了眼眶,敏捷上前,将裴思裴念搂进怀中;“阿思阿念,你们总算返来了,娘可想死你们了。”
裴思箭术了得,嗖嗖接连两箭,射中了野猪的两只眼。利箭从眼睛射入,直刺进脑筋里。野猪顿时死得不能再死了。
元衡不是那等谨慎眼的人,很快就想开了。将来媳妇箭法比他强技艺比他好,他应当高傲高傲才对。
只猎了两只野兔和三只野鸡的元衡,心悦诚服地拱手认输:“表妹骑射无双,我多有不及,佩服佩服。”
明朗的阳光下,骑着骏马的元衡暖和俊朗满面含笑,看着她的目光暖和而温和。
裴念就这么笃定他的刀法不及裴思?
元衡放慢速率,不疾不徐地和马车并行,笑着安抚裴思:“阿念表弟骑术很好,骑的那匹马也是和顺的母马,身边另有很多侍卫随行,速率快一些也无妨,你不必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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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思将弯刀入鞘,善解人意地说道:“你常日练的是军中刀法,从未见过弯刀,一时不适应。在我部下没能过五十招。今后经常过招,就会渐渐适应。过上百招不成题目。”
元衡心中一荡,挺直了腰杆道:“好,这些野味,让侍卫们去措置。我本日就来领教思表妹的弯刀。”
裴思有些好笑,也有些气恼。
她避开目光,放下了车帘。
短短一炷香工夫,便将几只野鸡宰杀措置洁净,两只烤了,又熬了一锅野鸡汤。那香气,的确能飘出两里地。
都城闺秀们,都是锦衣玉**心娇养着长大的。别说杀鸡做饭,怕是闻着血腥气都要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