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在问话之前会先扣动扳机,我包管。”我收回枪,接着问道:“你不是先畴昔了吗?如何在这里。”
一个从墙壁上钻出来的脑门······
熟谙的声音,很贱,很鄙陋。
印象中不会这么远,莫非我记错了?
以是和其他“猎手”比起来,我显得更加没有干劲,倒也很合适“老头”——这个听起来就有够懒惰的代号。
“又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我给这单的总结。
目标在一家非常初级的旅店里,这张人皮有头有脸,跟在身边的小弟也不在少数。这让独眼非常难堪。猎手原则之一,就是不能在履行任务的时候引发人间的过分重视。
G个人又是甚么东西?我暗自思考着,这名字仿佛有点耳熟。
“老模样。”雷一脸无法。
从当时起,老头就是我的代号。
“你就是七魂的队长黑衣?”我收起枪,但内心的戒心并没有降落分毫。
是的,我是猎手,但在这一秒我却成了猎物。
他毛毛的。
“我还要变成甲由呢,要不你跟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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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回事?”黑衣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肝火。
夜很静,我背着枪,渐渐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比黑夜更黑的的电线像一条条颀长的毒蛇,绕着柱子,顺着路灯逶迤到暗中深处。
对一个纯熟的偷袭手来讲,如许一条狭小的裂缝已经充足了。
长久的沉默。
“算了,没多大事,走吧。”多想无益,我把枪重新背在身后,和独眼一起往前走去。
“不老不老,您毛毛的这么俊气,跟你比我才老。”独眼倒是说了句实话。
他叫独眼,不过他两只眼睛都很普通,只是因为崇拜一个叫夏侯惇的三国人物,就学着他的模样给本身的左眼套了个眼罩,他感觉如许看起来会更酷炫。
决出胜负只需求一秒,但对决前的对峙,却常常显得冗长。
甚么,鬼为甚么不怕光?我的天,你见过鬼吗?你如何晓得鬼怕光?我们又不是吸血鬼那种怪胎,干吗要怕?
为了下辈子不至于趴在叶子上每天沐浴农夫伯伯的大粪,独眼决定昂扬图强,就如许干上了“猎手”,还猖獗的接票据。
“总之,我不想管。”我翻了个身,留给独眼一个绝望的背影。
“轰!”
一声巨响在旅店里俄然炸开。雷夸大的笑容还凝固在脸上,傻愣愣的望着面前的剧变。
毕竟以“猎手”的身份混了这么多年,“七魂”的名号我多少也有些耳闻。“七魂”是一支独立的精英小队,奥妙履行由高层直接调派的特别任务。传闻这支小队从北宋开端就已经存在,厥后世代更替,每一代都由七小我构成,以是七魂的名号也一向用到现在。
目标锁定:蛛尸鬼
不消看也晓得,这个家伙又从某个奇特的墙角钻了个脑袋出来,正顶着一头红艳艳的莫西干朝我坏笑。
固然酷炫的飞在空中开枪也没甚么题目,但除非情势所迫,我还是更偏向于这类传统的偷袭体例。
我没有回身,而是集合统统重视力感受着背后此人的每一个藐小的行动,只要闻到一丝伤害的气味,我就会用最短的时候回身并给他一枪。
独眼活着的时候是个古惑仔,但是混的有点怂,属于别人在前面砍得血肉横飞,本身躲在渣滓桶前面加油的那种。不过独眼本身倒不觉得然,还常常把这当作夸耀的本钱。在他看来,做一个珍惜生命,善待糊口的古惑仔没甚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