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我老头,“老头”和“独眼”一样,都是代号。分歧在于他独眼是装的,我这一头白发倒是货真价实。
我们的样貌都保持着死时的模样,从面相上看,独眼倒是更像我大哥。
独眼活着的时候是个古惑仔,但是混的有点怂,属于别人在前面砍得血肉横飞,本身躲在渣滓桶前面加油的那种。不过独眼本身倒不觉得然,还常常把这当作夸耀的本钱。在他看来,做一个珍惜生命,善待糊口的古惑仔没甚么不对。
“下次在问话之前会先扣动扳机,我包管。”我收回枪,接着问道:“你不是先畴昔了吗?如何在这里。”
一个从墙壁上钻出来的脑门······
好了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是鬼这类较着的事情就不消再多先容了吧。
傻得很有喜感。
说归说,我还是决定帮他。
为了下辈子不至于趴在叶子上每天沐浴农夫伯伯的大粪,独眼决定昂扬图强,就如许干上了“猎手”,还猖獗的接票据。
“又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我给这单的总结。
“铁男那边如何样?”黑衣低声问道。
这简短的两个字,对我来讲却如同死神的低语。
独眼说甚么都爱加个“毛毛”,我真的搞不懂这个“毛毛”是甚么意义,也懒得去懂,归正又是他的恶兴趣。
问这句话实在很多余,因为话说出口的时候,背在身后的枪已经紧紧握在手里,致命的枪口正顶在拍我肩膀的人的脑门上。
决出胜负只需求一秒,但对决前的对峙,却常常显得冗长。
“嘿,老头儿。”
我没有回身,而是集合统统重视力感受着背后此人的每一个藐小的行动,只要闻到一丝伤害的气味,我就会用最短的时候回身并给他一枪。
长久的沉默。
目标锁定:蛛尸鬼
从当时起,老头就是我的代号。
遵循打算,独眼已经悄悄钻了出来。我绕着旅店转了两圈,坐看右看,最后选中离旅店半条街的一栋筒子楼,
我信赖本身的脑筋。
尖叫声,喧闹声。陆连续续有人从旅店里逃了出来。
暗害向来不是独眼的刚强,更何况这尸鬼是块烫手的山芋,传闻已经有六个猎手栽在了他的手里。
“你就是七魂的队长黑衣?”我收起枪,但内心的戒心并没有降落分毫。
以是和其他“猎手”比起来,我显得更加没有干劲,倒也很合适“老头”——这个听起来就有够懒惰的代号。
当然像我如许的人必定不会有甚么好了局,就像我用枪弹打穿别人的心脏一样,我也被一颗枪弹贯穿了心脏——来自另一个偷袭手的枪弹。
他毛毛的。
总之这单铁定黄了。
“大票据?”我没有转头,还是闭着眼,享用这可贵的艳阳。
话说,我竟然和你们在这儿瞎较量,看来我也确切够无聊的。
是的,你没听错,这还是荣幸的成果。
“奥妙。”
“在我轰爆你脑袋之前,报上你的名字。”这句冰冷的警告算是我对身后不速之客的回敬。
小我风俗。
就是现在!
夜很静,我背着枪,渐渐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比黑夜更黑的的电线像一条条颀长的毒蛇,绕着柱子,顺着路灯逶迤到暗中深处。
“猎手”是我们给本身的称呼,你们能够叫我死神,勾魂使者,灵魂接惹人,各种。
剩下的质料对我来讲都是废话,我偶然再看,顺手把清单揉成纸球扔到了一边。
固然酷炫的飞在空中开枪也没甚么题目,但除非情势所迫,我还是更偏向于这类传统的偷袭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