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子脸一起怒骂着进了小镇,在易天辰住进丛林这一年多时候里,他们在丛林里捕获的猎物不知何因少了很多,此中最为贵重的斗鹿乃至都绝了踪迹,别说是见,就连粪便他们也都从未再发明过,就在他们思疑斗鹿是否都灭尽了时,易天辰却三天两端的能从丛林里背出斗鹿来。
元兽和人类一样,体内都具有灵痕,灵痕的存在让它们超脱了野兽的范围,变得非常强大,它就像是一层永不散去的暗影,覆盖在这片丛林上空,幸亏这些元兽并不会跑出丛林,这才让丛林外的平原上逐步有了住民,并建起了这座小镇。
“这小子如何老能抓到斗鹿?他不会把丛林里的斗鹿都圈养起来了吧?”人群中,一些熟谙易天辰的本地住民窃保私语起来。
易天辰并不是这个天下里的人,体内天然也不会有灵痕,体格也不会像他们普通刁悍,这一点他并未纠结,但旁人倒是不知。
灵痕大家皆有,就如同人生来就有眼、有鼻,有手有脚普通,但却并非人类独占,在一些强大的植物乃至是植物体内一样具有着灵痕。
扛起斗鹿,易天辰便直接出了丛林,往丛林外的汤玄镇走去,他要将斗鹿卖个好代价。
易天辰并未在小镇内闲逛,他的目标很明白,径直的沿着小镇的主道往前走去,扛着斗鹿的他则显得尤其惹眼,四周的路人不竭地朝他投来诧异的目光。
“脸哥!你看!又是那小子!”一名眼尖的猎户发明了远处的易天辰,也看到了他身后背着的斗鹿,指着他对身边的麻子脸说道。
跟着人体的生长,体内的灵痕会渐渐滋长出一股淡红色的灵力,这股灵力能够用来蕴养精神,让精神变得日趋强大,超凡入圣,这是人类强大的底子,一样,那些体内具有灵痕的动植物也因为灵痕的存在变得非常强大,只是它们数量较为希少罢了。
“看,这小子又抓到斗鹿了!”来往的人流中响起阵阵赞叹声,引得旁人纷繁望去,开端咿咿呀呀的群情起来。
人有残破,此乃天赐,就如有些人生来不全,缺胳膊少腿,灵痕亦会如此,但贫乏灵痕的重生儿是绝对不会晤到第二天的太阳的,因为贫乏灵力护佑的他们底子抵抗不了体外元素的腐蚀,出世不久便会是以短命。
三岁炼体,五岁习武,是这个天下里大多数人必定要走的路,依托着灵力的滋养,五岁的孩童便可提起百斤重物,资质上佳的一拳便能震碎牛犊内脏,在大一点的孩子便能够单独搏杀豺狼,震裂山石更是不在话下。
“你圈养给我一个尝尝?”
“对啊,这小子就住在那片丛林里,以是我们都感觉他脑筋有题目,略微普通点的人都晓得那边去不得,更加不会在那过夜,但他却愣是把家安在了那,不过他仿佛很交运,住了近一年还是相安无事。”
“哼!”易天辰一声冷哼,扛着斗鹿持续往前走去,斗鹿的代价他比谁都清楚,想捡便宜可没那么轻易。
小镇被取名为汤玄镇,被西北境旺族汤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里内最为繁华的集镇,忌讳之森内出产的各种奇珍奇草都会在小镇里停止买卖,帝国各地的冒险者也纷繁堆积于此,企图在丛林里寻到珍宝,发一笔横财。
此时的易天辰已经进入了小镇,在吵嚷的人流中快速穿越着,沿途的人流也都纷繁遁藏,怕被他身后的庞大鹿角给刮到。
几人顺势往前看去,领头的麻子脸在看到是易天辰以后顿时就变了神采,怒骂道:“呸……真是见了鬼了,我们在丛林里蹲守了数日,一无所获,而这没有灵痕的废料抓斗鹿竟如此简朴,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