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有一群人也从丛林里走了出来,这群人都是小镇里较为超卓的猎户,靠着在丛林边沿捕杀一些植物为生,此中天然就包含了代价不菲的斗鹿。
听到此言,世人对着远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阵打量,纷繁都附和的点了点头,抛去穿戴褴褛以外,易天辰还真有些贵族的气质。
灵痕大家皆有,就如同人生来就有眼、有鼻,有手有脚普通,但却并非人类独占,在一些强大的植物乃至是植物体内一样具有着灵痕。
“我看这小子倒像是一名落魄的权贵!你们看他整小我细皮嫩肉的,别说双手都没生茧,乃至连脚后跟都是圆的,这较着就是娇生惯养,从小连路都没如何走过的主。”一名小镇住民在一旁插话道。
“哇!还真是头斗鹿啊!”
元兽和人类一样,体内都具有灵痕,灵痕的存在让它们超脱了野兽的范围,变得非常强大,它就像是一层永不散去的暗影,覆盖在这片丛林上空,幸亏这些元兽并不会跑出丛林,这才让丛林外的平原上逐步有了住民,并建起了这座小镇。
“脸哥!你看!又是那小子!”一名眼尖的猎户发明了远处的易天辰,也看到了他身后背着的斗鹿,指着他对身边的麻子脸说道。
“看,这小子又抓到斗鹿了!”来往的人流中响起阵阵赞叹声,引得旁人纷繁望去,开端咿咿呀呀的群情起来。
几人顺势往前看去,领头的麻子脸在看到是易天辰以后顿时就变了神采,怒骂道:“呸……真是见了鬼了,我们在丛林里蹲守了数日,一无所获,而这没有灵痕的废料抓斗鹿竟如此简朴,真他¥%@#¥……”
“你圈养给我一个尝尝?”
在世人群情的同时,易天辰已经如平常普通来到了一间酒楼里,他并未过量的言语,也未曾逗留,在将斗鹿遵循商定的代价卖掉以后,便仓促出了小镇,钻回了丛林里。
此时的易天辰已经进入了小镇,在吵嚷的人流中快速穿越着,沿途的人流也都纷繁遁藏,怕被他身后的庞大鹿角给刮到。
有人说,他是从那片丛林里走出来的,刚呈现时满身光溜溜的,见到人便会冲动得大喊大呼,并说着一口人们底子没法听懂的古语。
人们只晓得他是一年多前俄然呈现在小镇里的,为人孤介,很少与人扳谈,独居在那片让人们望而却步的妖怪丛林里。
“哎!”一名本地人撇了撇嘴,悄悄地摇了点头道:“这我们也想不通,他如许抓斗鹿也有半年多了,钱必定是不缺的,但这半年来愣是没见他拿出过一个铜板,既没见他吃也没见他喝,即便是衣物也没见他买过,他穿的这条破裤子还是隔壁二毛家丢弃不要的,他卖完斗鹿后除了去找阿谁老废料以外就是回丛林了。”说到丛林,这本地人立马面露惧色,他不管如何都想不通易天辰为何能够相安无事的居住在丛林内。
那片丛林被人们称为忌讳之森,如同其名,那边是片忌讳之地,凡是有私行深切者十有八九是出不来了,就算是超卓的猎手也不敢随便深切,这不但仅是因为丛林内到处可见的毒虫猛兽,还因为这片丛林里生活着一种能让人们提名便丧胆的凶兽――元兽。
麻子脸一起怒骂着进了小镇,在易天辰住进丛林这一年多时候里,他们在丛林里捕获的猎物不知何因少了很多,此中最为贵重的斗鹿乃至都绝了踪迹,别说是见,就连粪便他们也都从未再发明过,就在他们思疑斗鹿是否都灭尽了时,易天辰却三天两端的能从丛林里背出斗鹿来。
易天辰并不是这个天下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