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四策分为国有策,国法策,育人策,废奴策,如果说刑法,民法两策是骨骼框架,那么民治四策就是脏腑。
商赋策,商乃富国之群体,张衮定下了贩子的各种高额赋税,也定下了为商者,本人不能为官,只要三代以上的支属才气为官,官商不成勾搭,不然重法刑治,其底子就是鼓励商贾,同时重农抑商。
这就是国有策,完整根绝了世家朱门兼并地盘,私藏人丁的祸害,束缚了大量仆从佃农,增加了吕布治地的自耕农,此策足以使吕布治下的赋税冠绝天下。
民法策相对的就要轻很多,大多针对的都是官方宦海很多不好的风俗,比如官方的私斗,酗酒,滥赌等,官员间的送礼品拉干系,相互贿赂等,任何废弛民风风俗,废弛朝廷正气的行动都要改正,不改者就会从民法变成刑法了,比如,第一次贿赂的官员会被警告,惩罚一些财物,依民法量轻措置,若还敢贿赂,就由民法转为刑法,直接斩首。
吕布看到这里,内心还算对劲,刑法策和民法策相互共同,相互制约,可谓以法为骨,以儒为皮的行政手腕,即以重典治世,又以情面治法。
地盘,人丁和文明的把持,是世家朱门传承不败的三大核心根底,废奴策一出,吕布治下将不存在私兵,死士等特别群体,世家朱门也落空了庇护他们财产的力量,只能受制于当局。
就是吕布本身,如果娶了甄姜,那么甄家的财产也必须转到三代以上的血亲族人来掌管,不然就是他本身知法犯法了。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商君倡导法治,完整根绝人治,这是有弊端的,若法治为本,人治调停,则不再见有秦法刻薄,天下共击,二世而亡的惨痛经验,是以,新政十策,主张重犯皆极刑,罪大恶极者抄家灭族,不留后患,而犯法不重者,以民法量轻措置,不会产生怨气。”
新政十策的总纲是刑法策和民法策,刑法策制定了很多峻厉的律法条令,最轻的都是斩首,严峻的就是夷灭九族,都非常刻薄,固然没有秦法那么严格,但也算得上是重典了。
新政十策,设想到吕布治地内的方方面面,短时候内很难推行,起码也需求一个月的时候才气在上党郡内完整展开,三个月后才气见到效果。
耕战策,以耕养战,以战屯田,详细实施下去,就是军队会在闲暇时候里停止屯田,公众会在耕作以外的时候里停止军事练习,作为预备役兵士,如此一来,吕布治下就是全民皆兵。
奖爵策,张衮把爵位分为三十八爵,三十爵以下为小爵,三十爵以上为大爵,小爵可通过杀敌,纳粮,献钱,发明等获得,不管是官方的浅显大众,还是庙堂上的各职官员,只如果吕布治下的士农工商军,都能够获得小爵爵位,用古语来讲,就是贩夫走狗皆能获爵,仆从庶子亦可封侯。
奖田策是吕布新政的根底,只要打下,就会很快的凝集民气,会聚民力,并且很难摆荡。
张衮酝酿了一下说话,持续说道。
“商君行法治,开万古先河,不但将偏居一隅的弱秦,管理成了战国第一强国,历经数代君主后,由始天子一统天下,横扫六合,创建了中原第一个大同一的封建王朝,更首要的是,此举为厥后的汉朝建立了依法治国的思惟,汉朝初期,汉法和秦法实在没有甚么分歧。”
育人策,大力鼓励生养,只如果吕布治下的公众,生一男丁者,官府奖田赏钱,生女减半,弃婴者如同犯法,刑治!家中有后代短命者,民治。
吕布点点头道,“洪龙阐发的很好,那么新政十策的详细内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