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贞观大闲人 >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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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写字其臭非常的人来讲,有资格挑遴选拣吗?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出现红光,游移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天然是我爹!”

以是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以后,终究做了一个很精确的决定——尽力学好飞白体。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踌躇了一番后,终究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讲,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甚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晓得?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后辈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天然也读的,程处朗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根基达到认字的程度。

“噗——”堂内统统人全数喷了。

程处默终究心虚了,额头冒出了盗汗。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好飞白这类字体,其势过分浑圆,着笔过分有力,功力稍有不敷便很轻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丢脸。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倒霉落,早知如此,应当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程处默想哭……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厥后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现在的大唐天子李世民,恰是王羲之的超等脑残粉,酷好仿照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因而飞白这类字体敏捷在贞观年间成为时髦。

袅袅炊烟在傍晚的余晖里摇摆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地盘发楞。

程处默难堪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固然就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脾气。

每天在书院里练两个时候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耕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天下里,最出众的人永久是本身。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承平村过他的太常日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究竟上他也是一个凡事寻求完美的人,本身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被长孙无忌这故乡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干脆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单独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水池里,今后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交战疆场多年,军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了解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现在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俄然变成了墨客,并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坐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恰好作诗的人不明白,很难堪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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