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另有这个题目:君主如何晓得某个“实”是否真正合适他的“名”呢?法家的答复是,这是君王本人的任务,他若不能必定,就用结果来查验。他若不能必定他的厨子技术是不是真恰好,只要尝一尝他做的肴馔就处理了。不过他也不需求老是亲身查验结果。他能够派别人替他查验,这些查验的人又是“实”,又严格地循其“名”以责之。
关于这一点,韩非写道:“夫贤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
法家和儒家
从这里能够看出道家对法家的攻讦。法家的治道,需求君主公道忘我。他必然奖惩该当受奖惩的人,即便这些人是他的亲朋;他必然夸奖该当受夸奖的人,即便这些人是他的仇敌。只要他有一些时候不能如许做,他的全部统治机器就垮了。如许的要求是一个独一中等智力的人远远不能胜任的,真正能实现这类要求的还只要贤人。
这里或许要问,君主如何晓得哪小我最合适某个职务呢?法家的答复是,也是用术就能晓得。韩非说:“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韩非子・二柄》)照如许来措置几个实际的例子,只要君主奖惩严明,不称职的人就再也不敢任职了,即便送给他也不敢要。如许,统统不称职的人就都淘汰了,只剩下称职的人担负当局职务。
法家和道家
“有为而无不为。”有为是道家的看法,也是法家的看法。韩非和法家以为,君主必须具有一种大德,就是顺随有为的过程。他本身该当有为,让别人替他无不为。韩非说,君主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神通,托是非于奖惩,属轻重于衡量”(《韩非子・大抵》)。换言之,君主具有各种东西和机器,用来停止统治,有了这些,就有为而无不为了。
《庄子》这一段接着说:“故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六合,不自虑也;辩虽雕万物,不自说也;能虽穷海内,不自为也。”君主必然要如许,因为他万一考虑某件事,这就意味着别的事他没有考虑,但是他的服从和职责是考虑他治下的“统统”事。以是处理的体例,只要让他不自虑,不自说,不自为,但是号令别人替他虑,替他说,替他为。用这类体例,他有为,而无不为。
儒家主张,管理百姓该当以礼以德,不该当以法以刑。他们对峙传统的治道,却不熟谙当初实施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个方面,儒家是保守的。在另一方面,儒家同时又是反动的,在他们的看法里反应了期间的窜改。传统上只按出身、财产分别的阶层辨别,儒家不再对峙了。当然,孔子、孟子还持续讲君子与小人的辨别。但是在他们看来,这类辨别在于小我的品德程度,没有需求按照本来的阶层不同了。
儒家的看法是抱负主义的,法家的看法是实际主义的。正因为这个原因,以是在中国汗青上,儒家老是指责法家卑鄙、粗暴,法家老是指责儒家陈腐、空谈。
很清楚,这个法度的后部分正与法家不异。这一段还持续说:“古之语大道者,五变而形名可举,九变而奖惩可言也。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骤而语奖惩,不知其始也。……骤而语形名奖惩,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于天下,不敷以用天下;此之谓辩士,一曲之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