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追鹞子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端写作,当时还是孩子。固然我用来写作的说话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现在的英文,但有个身分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本身。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逼迫本身将其完成。《追鹞子的人》恰是如许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此中一个在豪情和品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扭捏不定;别的一个纯真、虔诚,生性纯良朴重。我晓得这两个男孩的友情远景暗淡,两人的分裂对他们的糊口影响庞大。内里启事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端创作这本书的启事。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事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老是办事于我本身,是一种把故事奉告我本身的行动。
2002年6月,我把书稿寄到纽约,给一名敬爱的密斯,名字是伊莲・科斯特,是个文学经纪人。七月的一个酷热下午,她给我打电话,说的话跟几个月前罗雅说过的差未几。那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她给《追鹞子的人》找到了家。这本书于2003年6月在美国出版。
卡勒德・胡塞尼
感谢你们浏览这本书,愿你们的鹞子飞得又远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