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
“敬爱的阿米尔。”
法里德驾驶陆地巡洋舰,缓缓开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一座大屋子的车道。那座院子在十五号街,迎宾大道,柳树的枝条从围墙上伸出来,法里德把车停在柳阴下。他熄了火,我们坐了那么一分钟,听着发动机嘀嘀的冷却声,没有人说话。法里德在坐位上转解缆子,拨弄那把还挂在燃烧锁孔的钥匙。我晓得贰内心有话要对我说。
我嘴唇已经变干了,舔了舔,这才发明舌头也变干了。
我想起索拉雅。这让我平静。我想起她镰刀状的胎记,脖子文雅的曲线,另有敞亮的眼睛。我想起婚礼那夜,我们在绿色头巾之下,看着相互在镜里的面貌,对她说我爱她。我记得我们两个在一首陈腐的阿富汗歌谣伴奏下翩翩起舞,转了一圈又一圈,大师看着,鼓掌称好,满天下都是花朵、洋装、燕尾服,另有笑容。
我想呼吸,但不能。我想眨眼,但不能。那一刻多么虚幻――不,不是虚幻,是荒唐。它让我有力呼吸,让我身边的天下停止转动。我脸上发热。那句关于烂钱的谚语[1]英语中有句鄙谚,“A bad penny always turns up”,意义是好人老是会返来。[1]如何说来着?旧事就是如此,老是会返来。他的名字从深处冒出来,我却不肯意提及,仿佛一说出来,他就会现身。但这很多年畴昔今后,他已经在这里了,活生生的,坐在离我不到十英尺的处所。我脱口说出他的名字:“阿塞夫。”
“我要问你,你投奔阿谁婊子干甚么呢?你为甚么不留在这里,跟你的穆斯林兄弟在一起,保卫你的国度?”
“没听明白。”
“我分开好久了。”我只想得出这么一句话。我脑筋发胀,紧紧压住膝盖,忍住尿意。
塔利班转向那两个站在门口的男人,“这算是答案吗?”他问。
他坐在我劈面,双手放在沙发的扶手上。好长一段时候,他一语不发,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我,一手拍打着沙发套,一手捻着青绿色的念珠。现在,他在红色的衬衣内里加了件玄色的背心,戴着金表。我瞥见他左袖有一小块干枯的血迹。他没换掉早些时候行刑的衣服,这对我来讲竟然有些病态的魔力。
“你晓得的,我们将他们留给狗吃。”
“你在这里干甚么?”我说,明知本身这个题目蠢得无以复加,但是想不出有其他可说的。
“我以为你很渴。”
我们走下台阶,进入一座装潢精彩的大屋子。我们穿过门廊――墙上挂着一面庞大的阿富汗国旗,那两个男人带我上楼,走进一间屋子,内里摆放着一对翠绿色的沙发,一台大屏幕电视摆在间隔颇远的屋角。墙上钉着绣有麦加舆图的祷告地毯。年纪较大那人用枪管指指沙发。我坐下。他们分开房间。
“我可觉得了他付钱给你,”我说,“我能够汇钱给你。”
然后门翻开,卫兵走出去。他肩膀上扛着个立体声放音机,他前面跟着个男孩,身穿宽松的天蓝色棉袍。
“是的。”
塔利班在说话。
卫兵分开房间。我闻声一扇摇摆的门翻开的声音,闻声卫兵声音峻厉,用普什图语说了些甚么,然后是脚步声,每一步都伴随铃铛的响声。它让我想起畴昔,我和哈桑常常在沙里诺区追逐的阿谁耍猴人。我们常常从零用钱中给他一个卢比的硬币,猴脖子上的铃铛就收回一样的声音。
“是的。”
“这个男孩?”
“你好。”他说。
有个卫兵按揿下按钮,房间里响起普什图音乐。手鼓,手风琴,另有如泣如诉的雷布巴琴。我猜想,音乐只要传进塔利班的耳朵,就不算是罪过。那三个男人开端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