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寅,以冀州牧窦融为大司空。融自以非旧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召会进见,面貌辞气,卑恭已甚,帝以此愈亲厚之。融谨慎,久不自安,数辞爵位,上疏曰:“臣融有子,朝夕教诲以经艺,不令观天文,见谶记,诚欲令恭肃畏事,恂恂守道,不肯其有才气,何况乃当传以连城广土,享故诸侯王国哉!”因复请间求见,帝不准。后朝罢,逡巡席后,帝知欲有让,遂使摆布传出。它日会晤,迎诏融曰:“日者知公欲让职还土,故命公暑热且自便。今相见,宜论它事,勿得复言。”融不敢重陈请。
太中大夫梁统上疏曰:“臣窃见元帝初元五年,轻决极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决极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自是今后,著为常准,故交轻犯法,吏易杀人。臣闻立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正理。爱人以除残为务,正理以去乱为心;科罚在衷,无取于轻。高帝受命,约令定律,诚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馀皆率由旧章。至哀、平继体,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轻为穿凿,亏除先帝旧约成律,数年之间百有馀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气,谨表其尤害于体者,傅奏于左。愿陛下宣诏有司,详择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奏曰:“大汉初兴,蠲除苛政,海内欢乐;及至厥后,渐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馈,集以成赃,小事无妨于义,觉得大戮。至于法不能禁,令不能止,高低相遁,为敝弥深。臣愚觉得好如旧制,分歧翻移。”统复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酷刑。《经》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自高祖至于孝宣,海内称治,至初元、建平而盗贼浸多,皆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而至也。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事寝,不报。
初,王莽以广汉文齐为益州太守,齐训农治兵,降集群夷,甚得其和。公孙述时,齐恪守拒险,述拘其老婆,许以封侯,齐不降。闻上即位,间道遣使自闻。蜀平,征为镇远将军,封成义侯。
仲春,遣捕虏将军马武屯虖沱河以备匈奴。
夏,四月,丁巳,封皇子辅为右翊公,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康为济南公,苍为东平公,延为淮阳公,荆为山阳公,衡为临淮公,焉为左翊公,京为琅邪公。癸丑,追谥兄縯为齐武公,兄仲为鲁哀公。帝感縯功业不就,抚养二子章、兴,恩爱甚笃。以其少贵,欲令亲吏事,使章试守平阴令,兴缑氏令。厥后章迁梁郡太守,兴迁弘农太守。
丙子,行大司空马成复为扬武将军。
李通欲避权势,乞骸骨;积二岁,帝乃听上大司空印绶,以特进奉朝请。后有司奏封皇子,帝感通初创大谋,本日,封通少子雄为召陵侯。
建武十五年己亥,公元三九年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韩歆免。歆好直言,无忌讳,帝每不能容。歆于上前证岁将饥凶,指天画地,言甚刚切,故坐免归田里。帝犹不释,复遣使宣诏责之;歆及子婴皆他杀。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浩繁不厌;帝乃追赐钱谷,以成礼葬之。
卢芳攻云中,久不下。其将随昱留守九原,欲胁芳来降;芳知之,与十馀骑亡入匈奴,其众尽归随昱,昱乃诣阙降。诏拜昱五原太守,封镌胡侯。
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葆车、舆辇,因而法物始备。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
卢芳与匈奴、乌桓连兵,数寇边。帝遣骠骑大将军杜茂等将兵镇守北边,治飞狐道,筑亭障,修烽燧,凡与匈奴、乌桓大小数十百战,终不能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