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以李憙为太子太傅,徽犍为李密为洗马。密以祖母老,固辞,许之。密与人交,每公议其得失而切责之,常言:“吾独立于世,顾影无俦;但是不惧者,以无相互于人故也。”
十一月,初并圜丘、方丘之祀于南北郊。
戊辰,群臣奏请换衣复膳,诏曰:“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终苴绖之礼,觉得沉痛。况当食稻衣锦乎!适足激切其心,非以是相解也。朕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至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相从已多,可试省孔子答宰我之言,无事纷繁也!”遂以疏素终三年。
戊戌,有司奏:“大晋受禅于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如虞遵唐故事。”从之。
玄月,甲申,诏增吏俸。
癸未,大赦。
六月,丙午晦,日有食之。
已亥,葬文明皇后。有司又奏:“既虞,除衰服。”诏曰:“受毕生之爱而无数年之报,情所不忍也。”有司固请,诏曰:“患在不能笃孝,勿以毁伤为忧。前代礼典,质文分歧,何必限以近制,使达丧阙然乎!”群臣请不已,乃许之。然犹素冠疏食以终三年,如文帝之丧。
诏除魏宗室监禁,罢部曲将及长吏纳质任。
丁忠说吴主曰:“北方无守战之备,弋阳可袭而取。”吴主以问群臣,镇西大将军陆凯曰:“北方新并巴、蜀,遣使乞降,非求援于我也,欲蓄力以俟时耳。敌势方强,而欲徼幸求胜,未见其利也。”吴主虽不出兵,然遂与晋绝。凯,逊之族子也。
夏,四月,戊戌,睢陵元公王祥卒,门无杂吊之宾。其族孙戎叹曰:“太保当正始之世,不在能言之流;及间与之言,理致清远,难道以德掩其言乎!”
文帝之丧,臣民皆从权制,三日除服。既葬,帝亦除之,然犹素冠疏食,哀毁如居丧者。秋,八月,帝将谒崇阳陵,群臣奏言,秋暑未平,恐帝悲感摧伤。帝曰:“朕得奉瞻山陵,体气自佳耳。”又诏曰:“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帝王至谦之志。当见山陵,何心无服!其议以衰绖从行。群臣自还是制。”尚书令裴秀奏曰:“陛下既除而复服,义无所依;若君服而臣不平,亦未之敢安也。”诏曰:“患情不能跂及耳,衣服安在!诸君勤勤之至,岂苟相违。”遂止。
泰始四年戊子,公元二六八年春,正月,丙戌,贾充等上所刊修律令。帝亲身临讲,使尚书郎裴楷执读。楷,秀之从弟也。侍中卢琫、中书侍郎范阳张华请抄新律极刑条目,悬之亭传以示民,从之。又诏河南尹杜预为黜陟之课,预奏:“古者黜陟,拟议于心,不泥于法;季世不能纪远而专求密微,狐疑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简书愈繁,官方愈伪。魏氏考课,即京房之遗意,其文可谓至密,然失于苛细以违本体,故历代不能通也。岂若申唐尧之旧制,取大舍小,去密就简,俾之易从也!夫曲尽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去人而任法,则以文伤理。莫若委任达官,各考所统,岁第其人,言其好坏。如此六载,主者总集,采案其言,六优者超擢,六劣者废免,优多劣少者平叙,劣多优少者左迁。其间所对不钧,品有难易,主者固当准量轻重,微加降杀,不敷曲以法尽也。其有好坏徇情,不叶公论者,当委监司随而弹之。若令高低公相容过,此为清议大颓,虽有考课之法,亦无益也。”事竟不可。
乙亥,葬文王于崇阳陵。
禁星气、谶纬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