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阳陵。帝及群臣除丧即吉,博士陈逵议,觉得:“今时所行,汉帝权制;太子无有国事,自宜终服。”尚书杜预觉得:“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同齐、斩,既葬除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故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云谅闇,此服心丧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君子之于礼,存诸内罢了。礼非财宝之谓,丧岂衰麻之谓乎!太子出则抚军,守则监国,不为无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谅闇终三年。”帝从之。
三月,立皇子祗为东海王。
吴左夫人王氏卒。吴主哀念,数月不出,断送甚盛。时何氏以太后故,宗族骄横。吴主舅子何都貌类吴主,官方讹言:“吴主已死,立者何都也。”会稽又讹言:“章安侯奋当为天子。”奋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张俊为之打扫。临海太守奚熙与会稽太守郭诞书,非议国政;诞但白熙书,不白妖言。吴主怒,收诞系狱,诞惧。功曹邵畴曰:“畴在,明府何忧?”遂诣吏自列曰:“畴厕身本郡,位极朝右,以噂之语,本非究竟,疾其丑声,不忍闻见,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笔墨,镇躁归静,使之自息。故诞屈其所是,默以见从。此之为愆,实因为畴。不敢逃死,归咎有司。”因他杀。吴主乃免诞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熙出兵自守,其部曲杀熙,送首建业。又车裂张俊,皆夷三族。并诛章安侯奋及其五子。
夏,六月,鲜卑拓跋力微复遣其子戈壁汗入贡,将还,幽州刺史卫瓘表请留之,又密以金赂其诸部大人诽谤之。
湘东太守张咏不出算缗,吴主就在所斩之,徇首诸郡。会稽太守车浚公清有政绩,值郡旱饥,表求振贷。吴主觉得收私恩,遣使枭首。尚书熊睦微有所谏,吴主以刀閕撞杀之,身无完肌。
之前太常山涛为吏部尚书。涛典选十馀年,每一官缺,辄择才资可为者启拟数人,得诏旨有所向,然后显奏之。帝之所用,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肆意,言之于帝,帝益敬爱之。涛甄拔人物,各为题目而奏之,时称“猴子启事”。
玄月,吴主悉封其后辈为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大赦。
吴掘地得银尺,上有刻文。吴主大赦,改元天册。
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帝使杨后择之,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帝爱卞氏女,欲留之。后曰:“卞氏三世后族,不成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择之,当选者以绛纱系臂,公卿之女为三夫人、九嫔、二千石、将、校女补夫君以下。
吴以陆抗为大司马、荆州牧。
或献小石刻“天子”字,云得于湖边。吴主大赦,改元天玺。
六月,乙未,东海王祗卒。
八月,已亥,以何曾为太傅,陈骞为大司马,贾充为太尉,齐王攸为司空。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东关之败,文帝问僚属曰:“克日之事,谁任其咎?”安东司马王仪,修之子也,对曰:“责在元帅。”文帝怒曰:“司马欲委罪孤邪!”引出斩之。仪子裒痛父非命,隐居传授,三征七辟,皆不就。何尝西向而坐,庐于墓侧,朝夕攀柏悲号,涕泪著树,树为之枯。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何尝不三复流涕,门报酬之废《蓼莪》。家贫,计口而田,度身而蚕;人或馈之,不受;助之,不听。诸生密为刈麦,裒辄弃之。遂不仕而终。
诏又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