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主遗帝书曰:前盖吴反逆,扇动关、陇。彼复令人就而诱之,丈夫遗以弓矢,妇人遗以环钏;是曹正欲谲诳取赂,岂有远相从命之理!为大丈夫,何不自来取之,而以货诱我边民?募往者复除七年,是赏奸也。我今来至此土所很多少,孰与彼前后得我民邪?
仲春,癸卯,魏主如定州,罢塞围役者;遂如上党,诛潞县叛民二千馀家,徙河西离石民五千馀家于平城。
“彼公时旧臣虽老,犹有智策,知今已杀尽,难道资质我邪!取彼亦不须我兵刃,此有善咒婆罗门,当使鬼缚以来耳。”
初,保宗将叛,公主劝之。或谓:“何如叛父母之国?”公主曰:“事成,为一国之母,岂比小县公主哉!”魏主赐之死。
沔北诸山蛮寇雍州,建威将军沈庆之帅后军中兵参军柳元景、随郡太守宗悫等二万人讨之,八道俱进。先是,诸将讨蛮者皆营于山下以迫之,蛮得据山发矢石以击,官军多倒霉。庆之曰:“去岁蛮田大稔,积谷重岩,不成与之旷日相守也。不若出其不料,冲其腹心,破之必矣。”乃命诸军斩木登山,鼓噪而前,群蛮震恐。因其恐而击之,所向奔溃。
壬子,安北将军武陵王骏降号镇军将军,垣谦之伏法,尹定、杜幼文付尚方;以陈宪为龙骧将军、汝南、新蔡二郡太守。
太祖文天子中之下
夏,四月,魏主引兵还。癸卯,至平城。
西域般悦国去平城万有馀里,遣使诣魏,请与魏东西合击柔然。魏主许之,中外戒严。
元嘉二十四年丁亥,公元四四七年春,正月,甲戌,大赦。
魏乐安宣王范卒。
庚寅,魏主如阴山。
十仲春,魏晋王伏罗卒。
癸亥,魏大赦。
当两大钱行之经时,公私不觉得便;己卯,罢之。
蠕蠕吴提、吐贺真皆已死,我今北征,先除有足之寇。彼若不从命,来秋当复往取之;以彼无足,故不先讨耳。我往之日,彼作何计,为握堑自守,为筑垣以自障也?我当明显往取扬州,不若彼翳行窃步也。彼来侦谍,我已擒之,复纵还。其人目所尽见,勉强善问之。
秋,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阴文王义季卒。义季自彭城王义康之贬,遂纵酒不事事。帝以书诮责,且戒之,义季犹酣饮自如,乃至成疾而终。
宋纪七(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摄提格,凡四年)
六月,己亥,诏诛清河崔氏与浩同宗者无远近,及浩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馀皆止诛其身。执浩置槛内,送城南,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宠任,独裁朝权,尝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太守晃曰:“先征之人,亦州郡之选也;在职已久,勤奋未答,宜先补郡县,以新征者代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中书侍郎、领著作郎高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胜于上,将何故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