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戊子,以豫章王嶷为大司马,章陵王子良为司徒,临川王映、卫将军王俭、中军将军王敬则并加开府仪同三司。子良启记室范云为郡,上曰:“闻其常相矫饰,朕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子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具存。”遂取以奏,凡百馀纸,辞皆切直。上感喟,谓子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出守!”文惠太子尝出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巨,无徇一朝之宴逸。”
十仲春,柔然寇魏边。
甲午,魏主还平城。诏复七庙子孙及外戚緦麻服已上,赋役无所与。
己卯,魏文明太后赐皇子恂名,大赦。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永明五年丁卯,公元四八七年春,正月,丁亥朔,魏主诏定乐章,非雅者除之。
柔然伏名敦可汗残暴,其臣侯医垔石洛候数谏止之,且劝其与魏和亲。伏名敦怒,族诛之,由是部众离心。八月,柔然寇魏边,魏以尚书陆睿为都督,击柔然,大破之。睿,丽之子也。初,高车阿伏至罗有部落十馀万,役属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罗谏,不听。阿伏至罗怒,与从弟穷奇帅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自主为王。国人号曰“候娄匐勒”,夏言天子也;号穷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二人甚亲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罗居北,穷奇居南。伏名敦追击之,屡为阿伏至罗所败,乃引众东徙。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馁死者多。六月,癸未,诏表里之臣极言无隐。齐州刺史韩麒麟上表曰:“古前贤王,储积九稔;逮于中代,亦崇斯业,入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叁分家二。自承常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贵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隶玉食,而农夫阙荆布,蚕妇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凉;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温饱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奇之物,皆宜禁断,休咎之礼,备为格局;劝课农桑,严加奖惩。数年当中,必有盈赡。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虽于民为利,而不成悠长。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应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秋,七月,己丑,诏有司开仓赈贷,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过给粮廪,所至三长扶养之。
魏秘书令高祐、丞李彪奏请改《国书》编年为纪、传、表、志,魏主从之。祐,允之从祖弟也。十仲春,诏彪与著作朗崔光改修《国书》。光,道固之从孙也。
癸巳,魏南平王浑卒。
夏,蒲月,壬辰,魏主如灵泉池。
魏主问高祐曰:“何故止盗?”对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出境。况盗贼,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祐又上疏言:“今之推举,不采识治之好坏,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朽劳,唯才是举,则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民者,可加上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家以财,不私家以官者也。”帝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