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主下诏,觉得:“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口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反复,皆改之。”因而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馀所改,不成胜纪。
先是,魏人何尝用钱,魏主始命铸太和五铢。是岁,鼓铸粗备,诏公私用之。
戊午,魏改用长尺、大斗,其法依《汉志》为之。
魏高闾上言:“邺城密皇后庙颓圮,请更葺治;若谓已配飨太庙,即宜罢毁。”诏罢之。
魏旧制: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修之门。威阳王禧娶隶户为之,帝深责之,因下诏为六弟聘室:“前都所纳,可为妾媵。咸阳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乐女;广陵王羽,可聘骠骑咨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颍川王雍,可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北海王详,可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懿,羲之子也。
甲子,魏主引见群臣于光极堂,颁赐冠服。
八月,乙巳,魏选武勇之士十五万报酬羽林、虎贲以充宿卫。
建武三年丙子,公元四九六年春,正月,丁卯,以杨炅子崇祖为沙州刺史,封阴平王。
魏金墉宫成,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于洛阳。
己丑,徙南平王宝攸为郡陵王,蜀郡王子文为西阳王,广汉王子峻为衡阳王,临海王昭季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为桂阳王。
上之废郁林王也,许萧谌以扬州;既而除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谌恚曰:“见炊饭,推以与人。”谌恃功,颇干预朝政,所欲选用,辄命尚书使为申论。上闻而忌之,以萧诞、萧诔方将兵拒魏,哑忍不发。壬戌,上游华林园,与谌及尚书令王晏等数人宴,尽欢;坐罢,留谌晚出,至华林阁,仗身执还入省。上遣摆布莫智明数谌曰:“隆昌之际,非卿无有本日。今一门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报,止可极此。卿忄互抱恨望,乃云炊饭已熟,合甑与人邪!今赐卿死!”遂杀之,并其弟诔;以黄门郎萧衍为司州别驾,往执诞,杀之。谌好法术,吴兴沈文猷常语之曰:“君相不减高帝。”谌死,文猷亦伏法。谌死之日,上又杀西阳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贞。乙丑,以右卫将军萧坦之为领军将军。
魏有司奏:“广川王妃葬于代都,未审以新尊从旧卑,以旧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迁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于代者,听妻还葬;夫死于洛者,不得还代就妻。其馀州之人,自服从便。”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因而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丁酉,诏修晋帝诸陵,增置保卫。
魏拓跋英之寇汉中也,沮水氐杨馥之为齐击武兴氐杨集始,破之。秋,七月,辛卯,以馥之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
魏高祖游华林园,观故景阳山,黄门侍郎郭祚曰:“山川者,仁智之所乐,宜复修之。”帝曰:“魏明帝以奢失之于前,朕岂可袭之于后乎!”帝好读书,手不释卷,在舆、据鞍,不忘讲道。善属文,多于顿时口占,既成,不更一字;自太和十年今后,诏策皆自为之。好贤乐善,情如饥渴,所与游接,常寄以布素之意,如李冲、李彪、高闾、王萧、郭祚、宋弁、刘芳、崔光、邢峦之徒,皆以高雅见亲,贵要用事;制礼作乐,郁然可观,有承平之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