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尚书右仆射祖琫,势倾朝野。左丞相咸阳王斛律光恶之,遥见,辄骂曰:“多事乞索小人,欲行何计!”又尝谓诸将曰:“边疆动静,兵马处罚,赵令恒与吾辈参论。瞽者掌奥妙以来,全不与吾辈语,正恐误国度事耳。”光尝在朝堂垂帘坐;琫不知,乘马过其前,光怒曰:“小人乃敢尔!”后琫在内省,言声高慢,光适过,闻之,又怒。琫觉之,私赂光从奴问之,奴曰:“自公用事,相王每夜抱膝叹曰:‘瞽者入,国必破矣!’”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准。齐主赐提婆晋阳田,光言于朝曰:“此田,神武帝以来常种禾,饲马数千匹,以拟寇敌。今赐提婆,无乃阙军务也。”由是祖、穆皆怨之。
琫自是专主机衡,总知马队、外兵事,表里亲戚,皆得显位。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御榻论决政事,委任之重,群臣莫比。
周主闻光死,为之大赦。
乙卯,周主享太庙。
辛未,齐主赠琅邪王俨为楚恭哀帝以慰太后心,又以俨妃李氏为楚帝后。
庚午,上享太庙。
斛律后无宠,琫因此间之。光弟羡,为都督、幽州刺史、行台尚书令,亦善治兵,士马精强,鄣候严整,突厥畏之,谓之“南可汗”。光宗子武都,为开府仪同三司,梁、兖二州刺史。
光虽贵极人臣,性俭仆,不好声色,罕接来宾,根绝馈饷,不贪权势。每朝廷集会,常独后言,言辄公道。或有表疏,令人执笔,口占之,务从省实。行兵仿其父金之法,营舍不决,终不入幕;或竟日不坐,身不脱介胄,常为士卒先。士卒有罪,唯大杖挝背,何尝妄杀,众皆争为之死。自结发参军。何尝得胜,深为邻敌所惮。周勋州刺史韦孝宽密为谎言曰:“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木不扶自举。”令谍人传之于邺,邺中小儿歌之于路。琫因续之曰:“盲老公背受大斧,饶舌老母不得语。”使其妻兄郑道盖奏之。帝以问琫,琫与陆令萱皆曰:“实闻有之。”琫因解之曰:“百升者,斛也。盲老公,谓臣也,与国同忧。饶舌老母,似谓女婢中陆氏也。且斛律累世大将,明月声震关西,丰乐威行突厥,女为皇后,男尚公主,谎言甚可畏也。”帝以问韩长鸾,长鸾觉得不成,事遂寝。
六月,戊辰,光入,至冷风堂,刘桃枝自后扑之,不仆,顾曰:“桃枝常为如此事。我不负国度。”桃枝与三力士以弓弦羒其颈,拉而杀之,血流于地,刬之,迹终不灭。因而下诏称其谋反,并杀其子开府仪同三司世雄、仪同三司恒伽。
癸亥,以尉迟迥为太师,柱国窦炽为太傅,李穆为太保,齐公宪为大冢宰,卫公直为大司徒,陆通为大司马,柱国辛威为大司寇,赵公招为大司空。
太建五年癸巳,公元五七三年春,正月,癸酉,以吏部尚书沈君理为右仆射。戊寅,齐以并省尚书令高阿那肱录尚书事,总知外兵及内省奥妙,与侍中城阳王穆提婆、领军大将军昌黎王韩长鸾共处衡轴,号曰“三贵”,蠹国害民,日月滋甚。
癸巳,周立皇子鲁公趕为太子,大赦。
琫又见帝,请间,唯何洪珍在侧。帝曰:“前得公启,即欲实施,长鸾觉得无此理。”琫未对,洪珍进曰:“若本偶然则可;既有此意而不决行,万一泄漏,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然犹未决。会丞相府佐封士让密启云:“光前西讨还,敕令散兵,光引兵逼帝城,将行不轨,事不果而止。家藏弩甲,奴僮千数,每遣使往丰乐、武都所,诡计来往。若不早图,恐事不成测。”帝遂信之,谓何洪珍曰:“民气亦大灵,我前疑其欲反,公然。”帝性怯,恐即有变,令洪珍驰召祖琫告之:“欲召光,恐其不从命。”琫请“遣使赐以骏马,语云:‘明日将游东山,王可乘此同业。’光必入谢,因此执之。”帝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