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以黄州总管周法尚为永州总管,安集岭南,给黄州兵三千五百报酬帐内,陈桂州刺史钱季卿等皆诣法尚降。定州刺史吕子廓,据山洞,不受命,法尚击斩之。
朝野皆请封禅,秋,七月,丙午,诏曰:“岂可命一将军除一小国,遐迩重视,便谓承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虚言而干上帝,非朕攸闻。现在今后,言及封禅,宜即不准。”
帝践祚之初,柱国沛公郑译请修改雅乐,诏太常卿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博士何妥等议之,积年不决。译言:“古乐十二律,旋相为宫,各用七声,世莫能通。”译因龟兹人苏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为十二均、八十四调,以校太乐所奏,例皆乖越。译又于七音以外更立一声,谓之回声,作书宣示朝廷。与邳公世子苏夔议累黍定律。
帝给赐陈叔宝甚厚,数得引见,班同三品;每预宴,恐致悲伤,为不奏吴音。后监守者奏言:“叔宝云,‘既无秩位,每预朝集,愿得一官号。’”帝曰:“叔宝全偶然肝!”监者又言:“叔宝常醉,罕见醒时。”帝问:“喝酒多少?”对曰:“与其后辈日饮一石。”帝大惊,使节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尔,何故过日!”帝以陈氏后辈既多,恐其在都城为非,乃分置边州,给田业使为生,岁时赐衣服以安然之。
贺若弼撰其所画策上之,谓为《御授平陈七策》。帝弗省,曰:“公欲发扬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载家传。”弼位望昌大,兄弟并封郡公,为刺史、列将,家之珍玩,不成胜计,婢妾曳罗绮者数百,时人荣之。厥后突厥来朝,上谓之曰:“汝闻江南有陈国天子乎?”对曰:“闻之。”上命摆布引突厥诣韩擒虎前曰:“此是执得陈国天子者。”擒虎厉色顾之,突厥惶恐,不敢俯视。
时又有乐工万宝常,妙达钟律。译等为黄钟调成,奏之,帝召问宝常,宝常曰:“此亡国之音也。”帝不悦。宝常请以水尺为律,以调乐器,上从之。宝常造诸乐器,其声率下郑译调二律,损益乐器,不成胜纪。其声雅淡,不为时人所好,太常善声者多排毁之。苏夔尤忌宝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乐者皆附之而短宝常,宝常乐竟为威所抑,寝不可。
以秦王俊为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晋王广还并州。
开皇十年庚戌,公元五九零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楷为华阳王。昭,广之子也。
左卫将军庞晃等短高飃于上,上怒,皆黜之,亲礼逾密。因谓飃曰:“独孤公,犹镜也,每被磨莹,皎然益明。”初,飃父宾为独孤信僚佐,赐姓独孤氏,故上常呼为独孤而不名。
及平陈,获宋、齐旧乐器,并江左乐工,帝令廷奏之,叹曰:“此中原正声也。”乃调五音为五夏、二舞、登歌、房内等十四调,宾祭用之。仍诏太常置清商署以掌之。
闰月,己卯,以吏部尚书苏威为右仆射。六月,乙丑,以荆州总管杨素为纳言。
晋王广之戮陈五佞也,未知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瑳、王仪、御史中丞沈瓘之罪,故得免;及至长安,事并露,乙未,帝暴其过恶,投之边裔,以谢吴、越之人。瑳刻薄贪鄙,忌害才气;仪颂巧侧媚,献二女以求密切;瓘险惨苛酷,发言邪谄,故同罪焉。
贺若弼、韩擒虎争功于帝前。弼曰:“臣在蒋山死战,破其锐卒,擒其骁将,震扬威武,遂平陈国;韩擒虎略不交陈,岂臣之比!”擒虎曰:“本奉明旨,令臣与弼同时合势以取伪都,弼乃敢先期,逢贼遂战,致令将士伤死甚多。臣以轻骑五百,兵不血刃,直取金陵,降任蛮奴,执陈叔宝,据其府库,倾其巢穴。弼至夕方扣北掖门,臣启关而纳之。斯乃救罪不暇,安得与臣比拟!”帝曰:“二将俱为上勋。”因而进擒虎位上柱国,赐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纵士卒,淫污陈宫;坐此不加爵邑。